2019年7月10日 星期三

【逆權運動】《真假法治》作者 David Tang : 哪裏見過這樣的「暴徒」?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703/20718966

【蘋果日報】其實,只要到了一個點,任何人也可能選擇「衝」
如果你老闆拖了你半年的糧,屋企冇錢開飯了,但官商勾結下你卻投訴無門,請問一下,你會不會衝上你老闆的寫字樓?你的獨生子給醉酒駕駛的富二代撞死了,但他不但富,而且紅,因此只撒下幾千元在地上就轉身走,又請問一下,你會不會衝上他的家?你的寶貝女給強暴了,但罪犯的後台硬到不得了,政府不受理之餘,更嘲笑你一番,你又會不會衝?當然更不用說某大黨了,70年前,他們就拿着槍炮衝上中華民國南京總統府了。
不要搞錯,我絕對絕對不是說,只要你有半點不高興就可以衝,那是無法無天,不要得。正如我不可以因為中午食雲吞麵食得不過癮,就衝入櫃台打傷收銀員再把錢全部搶走,那是百分百的暴徒行為,法律上跟道德上都錯。
每個人心目中都有一把尺,有的認為到了A這點就衝,已經值得同情,有的卻認為非到B那點也不應該衝,否則是目無法紀。因此,無論你的結論是同意還是批評同學們前天的決定,我都十分尊重,我本身就始終認為是中了局。重要的是,結論之前要花一分鐘置身處地的想一想。
我不能接受的,是想也不想,就「正氣凜然」的一句「無論點,總之暴力就係錯!」對不起,那不是「正氣凜然」,那是偷懶,拒絕用腦去想。
前晚發生的,可不是食麵食得不過癮就打人搶錢的流氓行為。先不說那根本是當局為了公關而置的陷阱,大家看一看,整個過程只針對政權,沒有傷害半個附近的商店汽車或途人,這在歐美不大可能發生,日本也不一定做得到。入去了,一切文物完好無缺,甚麼「肆意搗毀」基本上是抹黑,就連汽水也畀錢才敢飲,沒有半點個人得益。請問一下,你哪裏見過這樣的「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