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 星期三

【逆權運動】前女警 6.12 見證:警察無異暴徒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706/20721733

在警隊工作十年,陳小姐自知無法改變舊同事想法,但認為執法者不應將自己放在罪犯位置。
612日,陳小姐從金鐘返回家中,打開電視螢幕,觸目所見的是幾小時前,她才親身經歷過的暴力場面。她內心充滿着困惑和憤怒,於是開始在facebook上疾筆書寫:「我知道我這樣說,我的舊同事有一大部份大概會說我『變黃了』,或許更激動的會說我辭了職就『反骨』了吧?但憑良心,我必須說,在場執勤的警察的所作所為,與暴徒無異。」
2017年辭職的陳小姐,曾在香港警隊服務十年。小時候她從警匪片中看到警察捉拿壞人,自此便夢想長大後要成為儆惡懲奸維護公義的警察。在20087月,25歲的她終決定在警隊招募日報名投考,一直從小組面試至體能考試過關斬將,終於順利於9月正式加入警隊學堂。那時候,穿上警員制服的她,內心滿是自豪。
「九成同事都叫市民做刁民,認為抵打。」
一切自2014928日改變。從事刑事調查工作的陳小姐,傘運時不用外出執勤,她自覺幸運,因她並不認同警隊對待示威者手法。但即使處身辦公室,周圍的人還是讓她喘不過氣。「暗角七警單嘢,我啲同事都唔覺得佢哋打人係錯。聽過好多人都話:『佢哋(七警)真係蠢,鍾意打咪拖返去警署慢慢打囉』。佢哋會覺得:係市民挑釁我先,所以我咁去回應你係應該、係合理。」
曾經意氣風發的警隊,今日被市民嘲諷為沒有獨立批判思考能力的「毅進仔」。陳小姐指,這不關學歷高低,是處身體制的必然結果。「當你日日返工,身邊九成同事都叫市民做刁民,認為警察啱,市民信唔過、係抵打,好多人真係會潛移默化,覺得日日聽到嘅就係真。」而且,比起上級,同儕的影響更甚,「就算你一開始係比較溫和、中立,但當你身邊所有人都係咁嘅時候,只有兩個結果。要喺入面生存,一係你俾佢哋同化,一係唔出聲。」
陳小姐倖免於「洗腦」。她曾嘗試和同事辯論,希望能以理服人。不只是傘運,她也曾與同事討論六四。「同事會覺得係學生搞事,係佢哋自己攞嚟。但我都試過同佢哋講:『點樣搞事呀?同埋就算點搞事,你都冇理由搵坦克車對付學生啦。』 只是,雙方各執一辭,互不相讓,辯論往往失敗收場。
縱使是屬於少數「異見分子」,與陳小姐站在同一立場的同事在警隊中還是存在。她知道,在傘運時,有同樣不支持警隊作為的前線警員,也曾嘗試制止同事追打市民,但他們的聲音在龐大冰冷的國家機器之內,猶如雞蛋與高牆。「假設比例係一百比一,你係嗰一個,你制止到幾多個?同埋警隊咁多人,你唔做咪隔籬做囉。」
最終,陳小姐也選擇了沉默。當同事不斷責罵和揶揄市民的時候,她繼續坐在辦公室的座位上默默工作。惟有面對市民的時候,她加以提醒自己不要忘記加入警隊的初心,要以合適和應有的態度回應市民。只是,傘運後,警隊和市民的關係每下愈況,市民敵視警隊,警隊同樣覺得市民不可信。「就算係一個報案人,大家都驚佢係有心呃你,入到差館都要檢查清楚,驚佢收埋攝影機或偷聽器。」這樣的對立關係,讓陳小姐灰心。更重要的是,她覺得這個職業已不再如她小時候所想般正氣凛然。「唔只係政治理念分歧嘅問題,係根本已經過唔到自己嘅良知。」
相關新聞:旺角騷亂入獄 盧建民曾萌死念 「留有用之軀對抗到底」
「你是執法者,不要將自己放在罪犯的位置。」
2017年,陳小姐離開服務了近十年的警隊,身為基督徒的她選擇到修讀神學。與舊同事的關係,大多只停留於facebook朋友關係,彼此已甚少往來──直至612日,她和一眾身穿藍制服的警員又碰上了,只是她今次處於對立一方。如眾多示威者一樣,陳小姐當日本來一直在立法會附近留守,只打算做和理非的她甚至沒有配備任何防禦裝備。突然,3時許後,催淚濃煙四起,她摀着口鼻,忍受熏眼刺痛感,慌忙從夏慤道一直逃跑上天橋。
當晚,她回到家中,再重看電視新聞報道,有如戰場的每個畫面在腦海中不斷閃過。即使在學堂受訓已是十年前的事,她仍然記得:教官常常強調「最低武力」,三番四次說威脅停止,警方也就必須停止武力。但為何今日一眾前夥計,不斷往毫無還擊之力的示威者扔出一個又一個催淚彈?為何她逃跑時,明明看到身邊年輕人甚麼也沒做過,卻被警察從後緊追然後拳打腳踢?而且,這些示威者,連同她自己,又是犯人嗎?如果他們都沒犯法,警方又如何合理化所採用的武力?
身處警隊十年,陳小姐自知無法改變舊同事的想法。但她還是在facebook上繼續揮筆:「警察必須清楚自己的身份,你是執法者,不要將自己放在罪犯的位置。請你記得,你的權力是有限制的,當越過這條界線時,你就從執法者變成罪犯。還有,除了職務,人之為人還有一個重要部份,叫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