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曾健超扣押時再被毆打。人權監察指,警涉違酷刑法,可囚終生

郭榮鏗指,曾健超扣押時再被毆打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41015/53019641
郭榮鏗引述曾健超稱,被扣留期間再遭警員毆打臉部

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今晨在龍和道集會上,疑被6名警員拖到暗角圍毆,再被帶到黃竹坑警校扣押。協助他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引述曾健超表示,他被扣押後再被警員毆打臉部。
 
郭榮鏗指,警方在龍和道以非法集結和阻差辦公拘捕曾健超。他引述曾健超指自己被警員推倒在地上毆打,除了臉部被打傷,背部亦有內傷,被帶離現場後再被警員毆打臉部。
 
郭榮鏗批評警方今次濫用私刑,涉及刑事成份,雖然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稱涉事的6名警員已被調離崗任,但他認為懲處仍不足夠。
 
人權監察指警涉違酷刑法可囚終生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41015/53020178
 
羅沃啟指,警員蓄意傷害示威者或涉違反酷刑法,最高可判囚終生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看過凌晨警方清場時,多名警員毆打公民黨曾健超的片段,第一個反應是「嗰啲係執法者定係黑社會?」他指片段明顯見到警隊濫用私刑,即使對方是犯法的示威者都不能如此對待。
 
他指,片段中6名施襲的警員不單沒有互相制衡,更有人加多一腳,反映警隊專業不足,政治中立規定又愈來愈含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多次講出如「黑影論」等謬論,令前線警員覺得「做乜上頭都撐」,最終導致今次事件。
 
羅沃啟表示,根據《刑事(酷刑)條例》,紀律部隊執行職務或聲稱執行職務時,蓄意對他人身心造成損害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終身監禁,但他擔心在現行「警察查警察」的制度下,即使要檢控都要由律政司提出。
 
另外,羅沃啟稱人權監察有觀察員昨晚同樣被警察襲擊,有觀察員被警員用盾牌擊打背部,有警員更聲言「觀察員都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