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香港警察執法也是「親疏有別」

人權組織︰警阻派禁制令屬濫權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1015/18900512

反佔中人士阻撓《蘋果》發行,現場警察對示威者的堵路和打人行為視若無睹。壹傳媒數名員工昨天凌晨曾在現場詢問警員為何不執法,應該去維護法紀的警員竟然答:「你哋(壹傳媒員工)搞事,就梗係咁㗎啦。」有警員更充當「法律顧問」,告訴示威者可以選擇不接禁制令,直接助長滋事行為。人權組織指,有關警察已構成濫權。

冷眼旁觀,大媽推撞記者
壹傳媒昨凌晨12時半成功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後,員工隨即在現場派發禁制令,有滋事者卻答:「叫差佬捉我吖!」在旁警員即拉走他,高聲向一眾示威者說:「你鍾意就接,唔鍾意就唔接。」另一警員更向員工說:「你要派就派,唔好夾硬隊落人哋度。」有警長更阻止員工趨前派禁制令,着該名員工「唔好太貼」。


壹傳媒多名員工下班後自發留守《蘋果》大樓外。每逢滋事者推撞員工,旁邊警員總是冷眼旁觀。有編採部員工目擊,有大媽一度嘗試衝開員工自組的防線,不斷推撞員工和記者,一名男記者因而跌倒。當時站在數米之外的警員目擊肇事過程,卻站在原地不動,直至她舉手稱有人「打人」,該名警員才施施然護送大媽回到示威者一方。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警察有責任協助執行法庭命令,而非縱容示威者繼續違反禁制令,「冇理嗰邊法庭出禁制令,呢邊警察嚟倒米」。

羅表示若果警察主動向示威者稱可以不接禁制令,是干擾禁制令文書傳遞,或構成行為不當及濫權,更有違警隊政治中立的原則;警察擅自向示威者給予法律意見也不符執法人員身份,有破壞法治之嫌。
 
民陣警權關注組召集人王浩賢指出,警方昨天在壹傳媒集團門外及佔領運動連日的表現,令市民非常痛心,不單沒拘捕施襲者,更漠視滋擾傳媒的行徑,「一間報館可以隨時被滋擾,即係壓迫緊新聞自由,係港人最基本核心價值」。
 
他強調,任何市民在報社外絕對有權示威,警方責任在於讓示威者表達不滿的同時,須確保報社運作不受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