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日 星期五

事主稱撐共產黨始獲釋

這麼黑暗,恐怖,邪惡的地方,不去也罷了,避之則吉
 
事主稱撐共產黨始獲釋
被公安扣押五小時的阿強坦言短時間內不敢再到內地。

兩名原互不相識的港人阿強和阿文,730日雙雙在羅湖內地口岸被公安截查,並檢查他們手機內的相片,此時他們深知大難臨頭,於是暗中交換手機號碼,約定若任何一方先獲釋,要盡快回港找傳媒或議員營救另一人,結果阿文首先獲釋,他匆匆返港聯絡《蘋果》求助,阿強最終被扣查五小時後獲釋。阿強坦言短時間內不敢到內地,因指模、DNA及親人資料已落入公安手上,不排除自己已在被公安監察名單,提醒其他港人北上要小心。

憂手機被植入間諜軟件

阿強建議,若被查出手機有遊行片段,無論如何都要否認曾參與其中,因最重要是確保能安全返港。他憶述,當日公安問他是否反對共產黨時,語氣特別認真和嚴厲,當時直覺告訴他若說出真心話(反對共產黨),後果將不堪設想,故他最終選擇講大話,回答公安認為正確的答案。

阿強又指獲釋前有較高級公安人員再警告他,指內地「好着重呢啲示威相同視頻……如果我哋知你有收錢進行呢啲活動,我哋就會依法處置!」阿強當時感到很害怕,好想「即刻呼吸自由空氣」,於是獲釋後立即返港。

回港後阿強擔心身上兩部手機已被公安植入間諜軟件,故把手機初始化後才敢再用,短期內亦絕不會到內地。

他強調,不會因為今次遭遇放棄爭取民主,慨嘆:「人人原本都應該擁有嘅自由同民主,唔知點解喺香港呢度咁特別,要自己咁辛苦去爭取。」

 

有港人稱為免招麻煩已特意穿白衣,但仍在福田口岸被截查。

港人在內地口岸遭公安強迫為手機解鎖及檢查手機內容,根據香港高等法院早前裁決,警方一般情況下必須先獲得搜查令,才可查看被捕人士的電子設備如手機。但內地律師龔楚表示,據內地法律,無論被調查一方是內地人還是香港人,公安只要是為了查案,加上對疑人有合理懷疑,即有權力檢查事主手機,若事主拒配合調查把手機解鎖亦屬違法,可被罰款及拘留。

龔律師指出,中國法律並無緘默權,疑犯需配合調查,但犯人有隱私權。根據人民檢查法第9條,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可以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當場審問和檢查,包括手機和電腦。若公安最終發現手機內有違法東西,可作出罰款及行政拘留等處分或驅逐出境。

宣傳示威或違法

但龔強調,公安調查事主手機只能基於查案及代表國家的知法權行事,絕不能為了個人恩怨,若市民認為公安濫權,有權投訴。龔指港人若在內地以手機社交媒體傳播或宣傳有關示威,即可能違反內地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