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5日 星期日

警8.5政總高處施放催淚彈 《紐時》引專家轟荒謬:有機會變成致命武器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820/59951811
過去兩個多月的示威行動,警方大規模使用各類型彈藥強行鎮壓,包括超過1,800枚催淚彈,但警方多次被攝得疑未遵守相關使用守則。《紐約時報》報道,羅列警方違規使用催淚彈的片段,包括從高處發射、於室內施放及向人直射等,其中一段片段於85日金鐘拍攝,多枚催淚彈從高處飛墮至夏慤道,當時正有大批人群聚集,包括示威者及傳媒,有機會被催淚彈擊中頭部,險象環生,並引專家指有關行為會使非致命的催淚彈變成有機會致命的武器。
華盛頓警察基金會前會長鮑爾曼(Jim Bueermann)接受《紐約時報》訪問,直斥從高處發射催淚彈的做法荒謬,若以美國標準檢視,屬完全不能接受(completely unacceptable under American standards),認為警方當時正將非致命的催淚彈,變成有機會致命的武器。而在《紐時》的片段顯示,有5枚催淚彈從政總方向射出,飛至夏慤道上空時,幾乎以垂直角度飛墮,冒著白煙並直擊地面,相繼跌入人群之中。夏慤道上的示威者大多只有佩戴簡單的地盤安全帽,部份甚至未有戴上頭盔,一旦被飛墮的催淚彈擊中頭部,或致嚴重受傷。
片段中從高處飛墮的催淚彈,或屬以霰彈鎗發射的版本,特色為一發彈藥會「一開五」,分散成五枚小型催淚彈,形狀和數量均與片段吻合;而根據片段中催淚彈墮下的角度估計,相信該發彈藥採用高角度發射。本報當日亦攝得照片,顯示當時有數名防暴警察站在政總旁的特首辦天台,期間有舉鎗瞄準動作。
事實上,彈藥製造商對使用催淚彈等彈藥有嚴格的守則,包括應向地面採用低角度射向人群邊緣、不可射向人群之中、及須於室外使用等,否則可引致嚴重受傷,甚至死亡。片段中的催淚彈從高空向地面人群飛墮,或已屬違反守則。
報道中亦提及警方其他疑違規使用催淚彈的事例,包括85日於深水埗及810日於尖沙嘴向人直射、86日於深水埗發警告前發射、及811日於葵芳港鐵站內施放催淚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