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4日 星期二

陳聰:監警會已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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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阿Sir唔好打人…影住你呀。
星期六晚,元朗再爆警民衝突,「守護孩子行動」成員在現場了解被捕青少年,其中有成員被拘捕,及後更被拖進後巷,當時,那名成員已無甚反應,卻連番被警員疑似「欄腰」起腳踢,樓上街坊開機拍攝了過程
「守護孩子行動」形容這是「暗角七警」翻版,的確,有說,時移勢易,當年的「暗角打鑊」備受關注,如今「暗角打鑊」似乎已變得「司空見慣」。如果以當年 (旺角2014年11月26日晚上) 朱經緯警司,用警棍「襲擊」途人需要被判監去計,如今在監房的,究竟是警員多,還是示威者多,實在很難說

不過,關鍵問題是,為何警員對住一個已無甚反應的所謂「支援者」而非示威者,也要施以不必要的武力?他們不怕成為「片中主角」,最後被投訴,被監警會審核嗎?或許,監警會這個制度已經崩潰,崩潰的地方不在於警員、不在於監警會成員,而在特首身上,因為警察在現屆特首眼中是「缺一不可」,林鄭自稱甚麼都沒有,只有3萬警力! 
林鄭一直強調要信賴現行機制,即監警會審視投訴個案的制度,不過,大家有否想過,若然投訴警察課提交報告後,監警會不接受,然後投訴警察課再調查,再交報告,監警會仍然不接受,如何處理?根據現行機制,若最終雙方沒有共識,監警會可拒絕通過個案並交由特首發落,惟特首可以不作出任何裁決。

在一般情況下,監警會向特首負責,正常不過,因為特首是香港之首,監警會不向特首作最終負責,又向誰負責呢?不過,當一位特首「甚麼也沒有」,對她而言,她只有自己「只擁有3萬警力」,更甚,她認為自己「無論做什麼都必須考慮警方的評估和反應」,再甚者,她認為3萬警力都是「以寡敵眾」,應該「給予警方更多權力」的時候,投訴警察的機制是否已經崩潰?
當監警會跟投訴警察課不能達成共識,最終要交由特首發落,而特首認為自己「甚麼也沒有,只擁有3萬警力」,監警會是否如林鄭所說「值得信賴」?

當警察「使用過度武力」,我們不只要問為何警員會這樣做,而更應該要問為何警員被賦予這樣的權力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