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3日 星期四

呂秉權:修逃犯例——你要知的「習近平對港全景圖」

呂秉權:修逃犯例——你要知的「習近平對港全景圖」(下)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7%80%E9%BB%9E/article/20190613/s00012/1560365278095/%E5%91%82%E7%A7%89%E6%AC%8A-%E4%BF%AE%E9%80%83%E7%8A%AF%E4%BE%8B-%E4%BD%A0%E8%A6%81%E7%9F%A5%E7%9A%84%E3%80%8C%E7%BF%92%E8%BF%91%E5%B9%B3%E5%B0%8D%E6%B8%AF%E5%85%A8%E6%99%AF%E5%9C%96%E3%80%8D%EF%BC%88%E4%B8%8B%EF%BC%89




昨日,警方在金鐘鐵腕清場,對人群發射或施放胡椒噴劑、催淚彈、布袋彈和橡膠子彈,不惜以流血為「送中」條例開路,警誡放工的市民不要加入,以免抗爭擴大。
今次警方的行動比4年多前處理佔領運動時更迅速,火力更大,手段更狠,反映通過「送中」是一次死任務,沒有時間蹉跎,沒有商量餘地,是中央權威的一次體現
政治過硬地對付群眾抗爭,更大的指導思想是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不容「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精神。由「佔中」到「送中」,警隊已經完全不同了。
要充分了解「送中」條例的大背景,關鍵是要知道習近平整個對港政策的思路。筆者以中共相關文檄紀錄,務求給讀者一個宏觀的「送中視角」。
「重大課題」到「國安至上」
2007年習進入中央政治局,接任中央港澳小組組長,十七大報告首次將香港治理列作中央重大課題,寫明「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重大課題」。整份政治報告共2.8萬多字,涵蓋政治、經濟、民生、軍事、外交、港澳台等眾多國策,但全份報告只將其中一個範疇列作重大課題,「重大課題」的字眼亦只出現一次,那就是港澳問題
如此表述不代表其他問題不重要或香港問題特別重要,而是表示中央認為管好香港比想像中更困難複雜,波折亦多,「一粒老鼠屎足以壞了一鍋粥」。為一次過「處理好」香港問題免除後患,中央往後對港政策只會緊縮而不會放鬆,自由只會更少而不會更多。這個「重大課題」的部署,為日後中央鐵腕治港埋下伏線
2012年習任十八大報告起草組組長,中央在政治報告上首次將對港政策的根本宗旨直接與國家主權和安全掛鈎,表述如下:「中央政府對香港、澳門實行的各項方針政策,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換句話說,國家主權、安全的考慮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用作主導港澳方針,一切被認為影響「國家主權、安全」的香港因素將被更徹底清除和防範。
突出「一國」到貶低「兩制」
此外,歷來總書記政治報告和總理工作報告都將一國兩制作整體表述,沒有將其拆開論述。可是十八大報告首次將一國兩制分拆,表明「必須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有機結合。由於中共有自己的「修辭學」,十分重視咬文嚼字,對一字一詞一句一個標點都「算死草」,所以這種新的分拆表述是有其意思。筆者認為這是為了提高一國兩制中「一國」的地位,貶低「兩制」價值,兩者本來已不對稱的分量會因而變得更強弱懸殊。自此「國家主權、安全」最大化、「一國」地位最大化成為中央對港政策主軸。
「愛國」法官會推翻中央決定嗎?
2014年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在《基本法》之上僭建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在國防和外交事務外,香港原有的高度自治範圍,北京一律可插手。另外,憲法適用香港亦由此引入。從此白皮書為北京干預香港提供了政策基礎和「理據」。
特別在此回應法官可為「送中」申請把關一說。白皮書強調,包括法官在內的治港者要愛國,要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的責任。試問「愛國」法官會推翻中央的決定嗎?如果法官推翻中央決定,那麼他/她是否稱得上「愛國」呢?
聚焦國家安全,201571日中共黨慶、香港回歸紀念日,人大常委會通過《國家安全法》,開宗明義定義「國家安全」乃「國家政權」安全(即以黨代國,「黨安」等同「國安」):「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安法對香港有如「手臂伸延」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理所當然。可是立法訂明中共安全等同國家安全,這是徹底扭曲法律和「黨大於法」。任何反對中共的意見都可被視為損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中共可以「國家」之名,以「國法」將其治罪,把不同聲音扼殺於萌芽。要法律有法律,原有的法律武器更為強大。

不要以為這只針對內地,它對香港亦有如「手臂伸延」。未來香港要就23條自行立法,北京這種「黨安」等同「國安」的定義已框限香港未來立法方向和「國家安全」定義。立法後港人批評和反對中共不義的做法,會否被視為妄議中央、危害「國安」的罪行呢?在「黨安」等同「國安」的定義上是只有「一國」而沒有「兩制」。內地專家提醒說:「內地的『國家安全』跟香港的『國家安全』,都是同一個國家的『國家安全』。」這些定義已被應用到特區和港人身上,因國安法內已有兩處訂明港府和港人維護國安的責任和義務:第11條「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第40條,香港、澳門特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送中條例」是習近平法律武器化治港的利器
2007年至今,從「重大課題」到「國安至上」,從突出「一國」到貶低「兩制」,從僭建「全面管治權」到「定義黨安等於國安」,從幾十年來「首次召開中央港澳工作會議」到「當面向特區班子下達口述紅線」,從修憲加入「中共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特徵」到要求香港「維護國家政治體制」,這些「第一次」、「新提法」、「新紅線」、「新要求」令香港的「兩制」愈來愈名存實亡,一國兩制已變形走樣得恐怕連鄧小平也認不出來
今次的「送中」條例,是習近平法律武器化治港的一大利器,林鄭將立大功,相信中央和特區政府將不惜一切令它通過,到時港人可能會繼佔中後出現二次創傷
願我們永不喪失求生鬥志
 
這創傷有如心理學家所做的一個著名電擊狗實驗

實驗在一個籠子進行,中間有一道矮隔板將籠子分半,狗置身其中。
實驗的第一階段,科學家在有狗的那半邊籠通電,狗跳到另一邊。喘息一會兒,再通電,狗狗又跳到無電的一邊。如是者,狗電來我跳,跳來跳去,仍保持求生意志,還算是一隻好狗。
第二階段,籠的兩邊皆通電,狗東跳有電,西跳有電,左電電右電電,跳過對面繼續電,電到喘不過氣,跳到無力。此時,狗發現自己跳與不跳皆被電,怎麼跳也是徒勞無功,最終放棄逃生,只好乖乖受刑,變相等死。
第三階段,實驗還原基本步,回到第一關,籠子一邊有電,一邊無電,受了創傷的狗狗再次回到噩夢。這時,狗狗腳下一通電,只要牠一跳就可到達對面的安全區好好休息。可是,由於牠以為對面仍通電,加上之前傷得太深,狗已失去逃生的能力,放棄自救,乖乖被電,任人虐待,「好狗」變「廢狗」,但其實對面是安全的,只要你一跳,就能出生天。
現在,香港人可能正經歷這實驗,但願我們永遠都不會喪失求生的鬥志和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