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4日 星期五

【引渡惡法】全城怒轟誰是開槍指令第一人?

追擊的速龍小隊最強悍 全城怒轟誰是開槍指令第一人?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reaking/realtime/article/20190613/59711209


外籍總警司陶輝(中)負責立法會大樓外防線,而(左一)江敏強指揮官則負責特首辦現場,至於警察機動部隊校長外籍總警司莊定賢(右)則主力指揮「速龍小隊」。
00:15】「6.12大清場」現場主要由3應變大隊負責指揮,其中新界南總區應變大隊主力負責守衛添華道立法會大樓方向防線,由該區指揮官外籍總警司陶輝(Rupert Dover)率領;而江敏強則率領新界北總區負責行政長官辦公室現場指揮。據消息稱,當時立法會大樓外率先爆發衝突,警方亦因此打出「第一槍」。
根據資料,陶輝當年亦曾參與處理佔領運動的「Solarpeak行動」,事後獲港府表揚表現出色的10名警官之一,獲嘉許「行政長官公共服務獎狀」,而同時莊定賢亦有份獲表揚。
昨日的「6.12大清場」,警方公然發射數以百計的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鎮壓巿民,導致近80人受傷,今次武力遠超2014雨傘運動,引發全城怒吼。據《蘋果》獲得消息,昨日警方派出5大總區應變大隊合共5,000警力,包括TIER 1TIER 2TIER 3防暴大隊,其中新界北應變大隊由屯門警區指揮官江敏強率領,另外4總區應變大隊分別由新界南、九龍西、九龍東及港島總區等4名總警司指揮,至於「速龍小隊」則由警察機動部隊校長外籍總警司莊定賢(David Jordon)全權主理。有法律界人士強烈譴責警方使用過份武力清場,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前線警員是否有按武力指引行事。民權觀察組織更將矛頭直指警務處「一哥」需為事件負上責任。


據知昨午清場前,現場警員先在場搜集情報,包括發現有示威者掘磚、示威者在哪個位置聚集、示威者向警員投擲雜物等,警員隨即向上頭匯報。直至昨午3時許,警方高層落指令採取「鎮壓式清場行動」。而「一哥」盧偉聰事後在記者上表示,昨日發射至少150枚催淚彈、數枚橡膠子彈及20枚布袋彈,但實際數目並未完成點算。
據悉,「6.12大清場」主力由TIER 1及「速龍小隊」展開,按警隊編制,在重大事件發生時,才組成的「梯隊」會臨時從各單位抽調接受過警察機動部隊訓練的人員兼任。其中TIER 1「第一梯隊」,包括機動部隊、衝鋒隊、快速應變部隊,以及TIER 2「第二梯隊」,即一年前已駐守完機動部隊、衝鋒隊、快速應變部隊的警員,亦重新被召回增援,至於TIER 3「第三梯隊」則為其他警區的巡警。而備受批評將巿民撳低狂毆的全身黑衣武裝上陣的「速龍小隊」,原名為「特別戰術小隊」,於2014年成立,專門於大型衝突時會被召喚增援。據知,「速龍小隊」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行動部警察機動部隊總部,是準軍事化的特遣防暴警察,主要負責重大事件中防暴、維持內部保安,以迅速的手法移除障礙及執行鎖定,以及作出拘捕行動。
不過最激發全城怒吼的是,警察多次在眾目睽睽下舉槍瞄準市民開槍,導致多人頭部中彈,加上有示威者批評,警方未舉黑旗作警告即發炮的舉動,亦令巿民情緒推向頂峰。據消息稱,在行動前各應變大隊已向所有參與行動的警員作出訓示,提示前線警員可以使用的武力級別,而現場亦有指揮官臨場指揮。由最初先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然後再升級,出動布袋彈及胡椒彈等防暴武器,以圖將示威者與警方距離拉開,到最後的最高武力級別,警方向示威者連發橡膠子彈,每一個級別均由現場指揮官江敏強向香港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作出請示,再由處長級人員作最後指令。
今次有份參與清場行動的兩大主角,包括屯門警區指揮官江敏強及警察機動部隊校長外籍總警司莊定賢,其實也大有來頭,二人於2014年的雨傘運動亦有份參與鎮壓行動。而當時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的江敏強,當年曾在召開記者會上指出,學聯及學民思潮晚上留守在中環遮打道及特首辦集會,無正式知會警方,屬未經批准集結外,更指學生在晚上遊行,燈光暗淡不足,會有危險,因而被直斥言論荒謬。而莊定賢更因為在「佔領行動」首日一直處於第一線,並在龍和道血戰中遭打爆頭披血,而得到「爆頭警司」的稱號,而當年的佔中終極清場行動,亦由莊定賢出場「收尾」。
不過,據知江敏強因在事件中表現出色,成為警隊明日之星,並火速上位,其後更獲升職總警司出任屯門警區指揮官,過去兩年屢破大案,去年更因火速偵破大欖涌一間食店的廚房縱火案,而受到巿民讚賞,並獲致送錦旗及感謝信作出表揚。
對於各界批評警方在行動中濫用武力,狠批警方所用的武器的武力級別,與驅散示威者的目的並不相稱和不合比例,已違反《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強調,昨日整體示威情況和平,強烈譴責警方使用過份及不合比例的武力,去對付及「鎮壓」示威者,「絕對不必要,絕大部份人係和平示威」,相信警方今次暴力清場行為,已令西方國家及社會感震驚。吳續稱,市民示威是行使人權及言論自由,警方使用武力時必須取得平衡,但不少現場片段見到,有警員以不必要武力清場,甚至可能涉及傷人等刑事罪行,認為有必要成立由法官或前法官帶領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調派或使用武力的安排是否有問題。
香港大律師公會發出強硬聲明,指嚴重關注警方作出罔顧示威者及前線記者的行為,包括向手無寸鐵及沒對公眾造成威脅的示威者,甚至記者使用非必要武力,顯示警方似乎已遠超其行使維持公共秩序的合法權力。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指出,昨有防暴警察制服示威者後,仍使用過度武力,甚至於近距離向示威者開槍,幸好未有人命傷亡。他譴責涉事防暴警察,以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認為「一哥」需為事件負上責任。對於有便衣警員今日在公立醫院,監視及拘捕前往求診的金鐘示威者,沈認為:「一個示威者喺現場受傷,同佢有冇觸犯法例,係兩件事嚟」,擔心有市民害怕被捕而不敢求診,最終延誤傷勢。他強調,任何市民都有權盡快地獲得治療,批評警方在製造白色恐怖,行為極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