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3日 星期六

蘋論:密集拘控 紅色恐怖能救梁振英嗎?

中共視法律為統治工具,法治就是黨治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22/19705330

繼梁國雄被廉署拘捕及落案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後,馮敬恩也被警方上門拘捕,指其涉嫌刑事恐嚇、刑事毀壞及強行進入,而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昨日分別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參與非法集會罪成,羅冠聰或失選舉資格。梁振英政府密集的拘捕、檢控行動,如果說與剛開始提名的立法會選舉無關,又有誰信?如果說紅色恐怖再次襲港,不是梁振英為了繼續充當中共板蕩忠臣,又有誰信?

執政者利用公權力打壓政治異議人士,如以法律進行威脅、打壓或迫害,控制輿論,以維護其政權,通常被稱為白色恐怖。但是,梁振英政府的舉動,一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已公然跳出來指手劃腳,二是沿用中共以法治國的手法,三是旨在維護中共權貴及其代言人在港利益,因此稱之為紅色恐怖或更為恰當。

9月立法會選舉結果,攸關未來數年香港政治走向及政治、經濟、社會利益的重組,更會直接影響張曉明會否被究責、梁振英能否連任。張曉明和梁振英是一條線上的螞蚱,把反港獨作為立法會選舉的主軸、打壓傳統泛民及新興本土政團及其支持者,既可以避開政改失敗的「票債票償」問題,也可以逼高官、市民在「大是大非」問題上選邊站,親共人士即使不支持梁振英,也不得不表態支持張、梁包藏私心的反港獨口號。

在張曉明宣稱港獨是大是大非問題、已觸及政治底線和法律底線後,林鄭月娥也說,特區政府認為這是涉及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不能夠含糊。一模一樣的遣詞用字,只能讓人相信,梁振英政府的選舉安排是聽從西環指揮。香港是否允許港獨組織登記註冊、是否允許宣揚港獨主張、是否允許港獨分子進入議會,的確關乎香港法治的原則問題,既要接受民主自由核心價值的檢驗,也要接受獨立的司法檢驗。但正因為如此,更容不得張曉明這樣的中共幹部指手劃腳、說三道四。

梁振英政府迄今無法說明,港獨言論違反了哪一條香港法例,同樣也無法說明參選人如果拒絕簽署額外的確認書,會違反哪一條香港法例而失去參選資格。這種以法治之名行人治之實的手法,是黨大於法的中共的傳統。就算是南海仲裁這樣的國際官司,中共也一樣是不承認、不接受,擺出黨大於國際法的架勢。 

在香港問題上,中共的心態更是我說你違法你就違法,何況《基本法》的制訂和解釋,本來就是我說了算。只不過,中共不願承認或不敢承認的是,就算某些言行有違《基本法》,也不等於有違香港的法例。畢竟,《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的某些條款要在香港實施,還須先完成本地立法。

無論選管會宣稱違反確認書聲明要負刑責,還是執法機構加緊拘控非親共政黨的領袖和支持者,無非是梁振英要塑造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強人形象,以此維持他在習近平心目中的板蕩忠臣的地位,既表明自己堅定反港獨、忠實執行中共的指示,又表明自己有效掌控香港的執法、司法,可以繼續擔當中共權貴在港代言人。
 
然而,對中共和權貴家族而言,他們既想蠶食香港的政治、經濟利益,又想依靠香港的公正執法、獨立司法去維護他們的利益平衡,以免兩敗俱傷。梁振英把中共那套以法治國、寧左毋右的施政手法移植到香港,等於直接把中共的權鬥引入香港,終將觸怒不同背景、不同利益的群體,也會加快中共棄車保帥的過程。紅色恐怖籠罩香港前程的同時,也籠罩梁振英的前程,到頭來,「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