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6日 星期六

【告別立會】曾獲邀入行會,律政司,梁家傑兩拒董班子招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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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梁家傑獲委任為大律師,與後來成為其妻的大學同學Carol合照 

2004年起當選立法會議員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9月將退下火線,他在網媒撰文大談從政點滴,披露董建華任內先後兩次有機會走上建制之路,包括1998年獲邀加入律政司任法律政策專員,以及2004年獲邀出任行政會議成員,但他選擇站在建制對面,反問平時豪言法治自由人權者,多少人願付代價及堅持。 

現年58歲的梁家傑,2003年以大律師公會主席呼籲市民7.1上街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翌年循九東立法會參選並勝出,2008年及2012年成功連任,他將於今年9月立法會改選時退下火線,結束12年議會生涯。

臨別在即,他在網媒「立場新聞」撰文回顧從政生涯,自爆董建華治下,兩度有機會走進建制,包括1998年他當上資深大律師後不久,即獲邀加入律政司,出任法律政策專員,他指當時仍在觀察時任特首董建華及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的行事方式,擔心加入政府會令自己無法堅持原則,所以謝絕。 

最難忘佔中清場被押走
及至2004年獲選議員後則獲邀加入行政會議,梁指行會成員須遵守集體負責制,由於無法違背對23條立法和政改的立場,再次拒絕建制之手:「假如我當時答應了邀請,行會添一名失信於選民的成員,廢人一個,只會害了政府。」

兩次不沾建制渾水,梁家傑指與自己性格從不一味順服、唯唯諾諾,行事也不盲從附和有關,強調人生觀包括仁愛、平等、行公義、好憐憫等普世價值,與回歸後的政府格格不入,跟建制漸行漸遠。

他說,以泛民召集人身份見證佔領運動,參與政改「五方平台」會議等,是從政生涯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日子。警方清場時他與余若薇、李柱銘3個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被押上「豬籠車」,事後曾與李談及,認為是極有象徵意義的歷史時刻,「是將來香港民主運動成功中有我的一個畫面」。

他特別提及現任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喬曉陽曾幾何時「當眾親切稱呼我作『家傑』,儼如我是『建制中人』」;泛民去年在立法會一致否決人大8.31框架下的政改方案後,有曾經訪京的朋友向他指,北京評估若政改期間,「不是梁家傑當泛民召集人,結果可能不一樣」。
 
梁強調,從政者平時豪言法治自由人權,但到關鍵時刻面對考驗,有多少人願意付出代價和堅持下去,「如果代價是從此之後接不到一些中資客㻇的大案打?如果肯同共產黨合作,名利雙收?」故時常自省,「做政治人,先學做人,修身,是極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