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港大洩密風波】港大禁制令,蠢人做蠢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xtmag/art/20151107/19361173
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港大校委會推翻由校長領導的遴選小組的建議,否決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此舉既有乖常理亦打破成規,從港大師生、校友以至社會上下,激發極大反彈,事件欲罷不能。

學生會長馮敬恩透露部分委員發言內容,諸如聲稱倒地受傷的盧寵茂指控陳文敏沒有問候他;廖長江憑谷歌搜索的結果質疑其學術研究成就等等,莫不匪夷所思。商業電台再作跟進,播出李國章及紀文鳳的發言足本錄音,內容更是荒誕離奇。

李國章譏諷陳文敏無博士銜,只是個好人,不夠班當副校長;但一旦進駐港大權力核心,卻不難成為黨委書記。紀文鳳指控陳文敏脅迫校委會,非難其人格操守。播出兩人發言錄音,馮敬恩斷章取義以圖抹黑之說不攻而破。

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指播放錄音,破壞校委會的保密制;若不禁制,成員將無以暢所欲言,最終危及校委會的有效運作。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商台將錄音下架。

若非為禁制令約束,商台或別的傳媒繼續公開會議內容,那非但有助公眾了解有關任命陳文敏正反雙方的理據,更可以讓大家看清楚受社會所託參與管治港大的委員其本來真面目。

於此可見,梁智鴻雖說禁制令是為港大長遠利益而出,阻止事件真相原原本本呈現人前,實無助挽回公眾對校委會以至港大的信心。此又豈符合港大的長遠利益哉?

事實上即使是校委會成員亦不同意禁制公開會議內容。當事人之一的李國章強調其發言有理有據,不介意公開內容。陳坤耀更主張公開全部會議記錄,認為非如此無以讓公眾掌握整個商議過程,對發言尚未曝光的成員不公平。

會議保密制之設,其大前提起碼有二。一、防止有人上下其手從中取利,譬如偷步買車;二、提供空間讓參與決策者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以確保公眾利益得到周詳的照顧。故此保密制的要義並非委員守口如瓶,而是要求他們本着公眾利益,表裡如一。倘非從公眾利益出發,守不守密,有何相干?

九八年,曾蔭權、許仕仁及任志剛假打國際大鱷之名,繞過立法會用千億元公帑入市吸納藍籌股。對香港有深厚感情的經濟學大師佛利民指斥此舉大錯特錯。他同意本刊引述其說話更作補充:「我不會私下說些不願意公開說的話。」(I will not say anything in private that I will not say in public.

港大校委會成員的責任是向公眾盡忠。明人不做暗事。若非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借法庭之手揞住真相,又何異於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