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6日 星期三

【三權合作,隻手遮天】律師:判刑或過重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731/19238397

胸襲警員罪成的吳麗英與阻差辦公罪成的潘子行,昨分別被判入獄3個月15天及5個月1個星期。有法律界人士指兩人均沒案底,背景良好,除非控方向法庭呈上實質案例或數據,以證明該些罪行有上升趨勢,否則本案判刑過重。有示威者批評法律已成獨裁者打壓異己的工具。
 
律師文浩正稱裁判官認為吳胸部襲警屬輕微,但大叫非禮而令事件變得嚴重,而潘阻警拘捕他人,較一般阻差辦公嚴重,但文指除非有實質證據證明警員嚴重受傷,或控方呈上相關數據或案例,證明該些罪行有上升趨勢,否則上述理由不成加重刑罰的理據。
 
文又指出,裁判官在量刑時不會因罪行發生在示威當中而加重刑罰,處理方法跟一般案件沒分別,是按每宗案的情況及警員受傷程度而定,正如早前亦有佔中及佔旺的案件獲輕判。

此外,熱血公民成員鄭皓文(23歲)去年91日在全國人大副秘書長李飛下榻的酒店示威時,推倒及跨越鐵馬衝出馬路,因拒捕昨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