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0日 星期六

【叫我香港人】禁梁天琦參選,法律界轟無法無天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804/19722484 

 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被禁參選今屆立會惹起法律界及專業界震怒,一班法律界選委昨發表聯合聲明,斥政府官員不合法地行使權力,篩選立法會選舉參選人,而包括法政匯思在內一班專業界人士今刊登廣告,批評今次封殺梁參選是「政治篩選,無法無天」。

包括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及戴啟思在內30位選舉委員會法律界委員發表聯合聲明,對特區政府政治篩選立會選舉參選人深感遺憾。聲明指《基本法》26條訂明,被選舉權是香港公民基本權利;而《立法會條例》第40條只要求參選人提交一份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並無賦權選舉主任查訊參選人的聲明是否「真誠」,批評政府官員不合法地行使權力篩選選舉參選人。 

學者:惡劣如極權國家
包括法政匯思、杏林覺醒在內19個專業界團體今日刊登廣告,以「政治篩選,無法無天」批評政府封殺梁天琦參選的手法。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在電台節目批評,政府以選舉主任剝奪普通人選舉權,令人感悲哀,手法之惡劣已超越極權國家及內地政府,「極權國家都係判咗你監、判咗你有罪,都叫做有個程序,然後先至可以剝奪你嘅政治權利,𠵱家變咗一個選舉主任,佢搵你過去上網嘅言論,我覺得好恐怖」。他更擔心梁將就今次被阻參選提選舉呈請,中央很大機會在法庭有裁決前先行釋法,為政治篩選提供法理依據,今次做法殺傷力較人大8.31決定更壞,日後連特首選舉也可篩選政見不同的人士。

張又批評選舉主任做決定前,竟向已有政治立場的律政司尋求意見,因法例訂明若選舉主任要徵詢法律意見,應尋求取態中立的提名顧問委員會。本報曾接觸提名顧問委員會其中兩位成員王宇正、陳浩淇,王透過秘書指傳媒應向選舉事務處查詢,陳則無回覆;選舉事務處回覆查詢指,《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名顧問委員會(立法會))規例》第12)(a)條訂明,該規例並不授權提名顧問委員會就《立法會條例》第40條規定的事宜,即候選人要在提名表格中簽署效忠《基本法》聲明,向選舉主任提供意見。

建制派律師亦感不滿
建制派執業律師新民黨黨員江玉歡也不滿,她在facebook質疑選舉主任有何理由剝奪梁的資格,指梁已簽署一份承諾當選後會擁護《基本法》的聲明:「選舉主任既非巴斯光年,亦非未來戰士,何以有能力漠視聲明,預測和斷定未來?梁在數月前參加立法會補選時,為何選舉主任不質疑他的提名資格?」

袁國強昨死撐選舉主任透過公開資料決定參選人簽署的聲明是否有效有法理基礎。被問到為何梁天琦年初能參加補選,今次卻不可,袁說梁在上次補選中無清楚談港獨議題。他又指以往選舉主任也要求參選人提供進一步資料,只是無吸引外界留意。中聯辦副主任殷曉靜昨出席一個活動談及港獨問題,暗撐港府,指鼓吹和推動港獨的言行不符合一國兩制、《基本法》及港人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