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 星期三

【東北發展案】蘋論︰一個令人絕望的判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816/20123024

星期一聽過幾位上訴庭法官在「衝擊立法會案」聆訊時對各被告的質疑,或多或少都感受到十幾位反東北發展撥款的示威青年形勢不妙,律政司要求加刑的圖謀大有可能實現。散庭後的晚上,作為被告之一的土地正義聯盟成員何潔泓心中不免惴惴不安,不知迎來的是不是被關進牢獄的命運。她禁不住與同為被告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互相交流,道出自己對判刑的不安。人稱「村長」的黃浩銘就可能被上訴庭加重刑罰說了以下這番話:

「我們會孤單、難捱,會跟朋友、家人、伴侶分離一段時間。如果一個人相信自己沒有悔意,同時實踐了所相信的,即使在你軟弱的時候,記住公義就在身旁。」
 
立法會成政府護航人
黃浩銘這番話不算慷慨激昂,卻是一副坦然無懼和千斤擔子兩肩挑的從容,因為他深信抗爭者代表的、肩負的是更大的公義,對抗的是深沉的扭曲與不公。我們在此要向「村長」、何潔泓、林朗彥及其他十位抗爭勇者致意,希望你們在橫逆中好好保重。我們確信,你們永遠不會孤單,You'll never walk alone;跟你們同行的人,跟你們在黑暗中堅持點亮一點點微弱公義光芒的人比你們知道的多,比當權者想像的要多得多!

首先該明白,十三位反對東北發展撥款衝擊立法會的年輕人不是甚麼暴徒、歹徒,更不是要藉抗爭謀取甚麼政治、經濟以至個人利益。他們當中大部份早在特區政府強推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令鄉郊面貌大變,令無數居民面對毀家滅村命運的時候已站出來為居民發聲,為香港的可持續發展努力抗爭。抗爭者參與了一場又一場公眾諮詢,發表了一篇又一篇報告與建議,提出了一個又一個替代計劃,希望特區政府不要粗暴的毀村滅家,漠視新界東北居民的生活方式與空間;希望政府官員好好考慮其他方案及計劃。

可是,主事的官員包括現已貴為財政司司長的陳茂波對他們的合理建議毫不考慮,把他們視為阻礙發展的力量,把他們推向社會的對立面,自己則堅持推動大規模改變新界東北生態、生活環境的規劃。

本來,立法會作為民意代表機構,可以成為官民對話及互諒互讓的橋樑,令雙方的分歧收窄,再達成彼此可接受的方案。然而在畸形政制下,立法會由建制派主導,成了政府的護航人而不是市民利益的守護者。正因為建制派力挺,政府根本不必對抗爭者及新界東北居民作任何讓步,而是強行通過規劃,強行在財委會通過相關撥款,令米已成炊,令毀家滅村成為事實。
 
法官無考慮抗爭演變
換言之,新界東北居民及抗爭者面對的是長期溝通無門、糾正無路的絕境,是難以克服的扭曲政治體制,他們最後決定採取公民抗命的方式,希望進入財委會會議直接與議員對話,直接把訴求提出,希望盡最後努力挽回事件。過程中抗爭者的行動容或有些點鹵莽,容或有情緒亢奮甚至過激的時候,但由始至終他們都沒有蓄意傷害他人包括警察及立會職員的意圖及行動,更沒有像律政司代表所說那樣接近暴動。

法官們若能把事件的進程包括抗爭演變作整體考慮而不是只聚焦於當日立法會大樓發生的事,他們的判決可能不一樣,他們未必會把十三個有抱負的青年送入牢獄。只可惜,法官們似乎沒有作這樣的考慮。

當然,案件發展到這地步的首惡是對抗爭者窮追猛打的律政司。十三位抗爭者其實已在裁判署被定罪及社會服務令的懲處,並已完成相關的要求。也就是說,抗爭者已為公民抗命中的違法行為承擔了法律責任,受到了懲罰;原審法官的裁決也已向社會表明,不管抗爭的動機有多高尚,出發點有多良好,都不能因此使用了非法手段或暴力,否則將要面對法律的制裁。

而對十多位抗爭者來說,判處社會服務令及留下刑事案底已是相當大的懲罰,足以嚴重損害他們的前途。可律政司卻不滿足於抗爭者只被定罪,更希望來個嚴懲,於是不顧社會氣氛和諧硬要提出上訴,兼且只集中要求加刑,並把抗爭者說成是「準暴徒」。結果,上訴成功,抗爭者被大幅加刑至即時監禁813個月,讓一眾滿懷理想,不求私利,沒有造成實質傷害的年輕人黯然下獄。這已不是向社會發出甚麼訊息,而是一種報復。對一個社會來說,還有甚麼比向年輕人報復及傷害年輕人更令人沮喪以至寒心呢?

何潔泓入獄前在社交媒體留言,說類似的案件陸續有來,擔心入獄的友人、年輕人越來越多。她的擔心絕不是過慮,政府及律政司秋後算賬的行動還在繼續,更多有抱負的年輕人將排隊入獄。想到這裏,市民特別是年輕人怎能不感到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