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0日 星期日

【反東北發展案】律政司上訴要13被告即時入獄

【衝擊立會案】律政司上訴要13被告即時入獄,反東北發展示威者闖立會,官:咁都唔係暴力?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815/20121939
一眾被告昨到庭應訊,並強調對於衝擊立法會反東北發展而面臨監禁絕不後悔

13名示威者大前年在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企圖強闖大樓,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當時原審裁判官明言,贊同被告為社會上備受忽略的市民發聲,終判他們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昨向上訴庭申請加刑至即時監禁。上訴庭法官看畢案發片段,認為被告明顯使用暴力,更反問:「係咪只要有人有崇高理念,就可以用暴力?亦因為佢有崇高理念,阻嚇唔到佢,所以唔可以判阻嚇性刑罰?」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前學民思潮召集人林朗彥、梁曉暘、劉國樑、梁穎禮、朱偉聰、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根源及陳白山,已完成80150小時社會服務令,招昨缺席聆訊。
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一直備受爭議,不少居民反對遷拆,亦有人質疑地產商早已收購及囤積大量土地。 

大狀:片中行為屬合理武力
控方昨播放立會門外閉路電視片段及相關新聞片段,指示威者除了用竹枝撬開玻璃門,亦有用金屬硬物,推測硬物可能是從雨傘或手推車上拆出來。代表5名被告的郭憬憲大律師強調,原審裁判官溫紹明裁定13名被告非使用暴力,亦認為被告有強大信念,判處阻嚇性刑罰亦阻嚇不了他們。惟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看片後,質問「咁都唔係暴力」、「阻嚇唔到就唔使判阻嚇性刑罰呀?」
郭認為,片中行為僅屬「過激嘅行為」,最多只是合理武力。3名上訴庭法官聞言均追問暴力、合理武力及過激行為的分別,楊官更激動地數度逼問郭:「我唔理原審裁判官講乜,有乜用心!今朝播嘅行為係唔係暴力?我問你呀!」郭重申只是合理武力,並非暴力。沒有律師代表的黃浩銘亦指,對有保安受傷表示遺憾,但從沒意圖攻擊任何人,一直主張和平抗爭。
郭亦反對控方作出額外說法,指原審裁判官只裁定被告用竹枝撬門,沒有提及金屬硬物,上訴庭不應考慮,楊官即時反駁:「乜都唔畀睇,即係捂住上訴庭隻眼啦?即係盲人摸象啦?」楊官又指原審裁判官或只是沒有將此觀察寫進裁決書,「如果你係啱,咁300頁判詞都寫唔晒」。郭重申,現時是刑期覆核而非重審,上訴庭只可以在原審裁判官設立的框架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