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

【吃人的經濟】公路施工安全措施不足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629/19674330 

修路工人在高速公路施工危機重重,同類奪命意外時有發生。有業內人士指事件反映現行在公路上施工的安全措施,未足以保障工人安全,當局應從速檢討作出改善。

根據路政署編製的《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工作守則》,規定在馬路上進行工程時,需增設雪糕筒及警告標記;而工程車需以閃爍箭嘴指示燈號,警告駕駛人士倍加留意,車尾亦需髹上警告標記。 

不過,工業傷亡權益會質疑現時在公路上施工的安全措施,未足以保障道路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以致同類意外經常發生。該會指工人在高速公路施工期間,其他車輛同時會在旁邊高速行駛,因此危險重重。

該會建議工人施工期間必須在工程車後方設置護航車,並與工程車保持最少1.2米安全淨距,並安排交通督導員在場指揮交通。當工程完成後,如工人尚未收拾完畢或離開道路,護航車及交通督導員必須留在道路上繼續協助指揮交通,直至所有工人離開。

本月中青嶼幹線發生新界的士撞及工程車導致資深交通督導員死亡意外後,有工會指曾向資方爭取在工程車增加LED燈照明,並添置LED反光衣加強保護。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亦指,現行箭嘴車等公路上施工的安全措施源於60年代,當年道路不像現時般多車,亦較少高速公路。雖然相關安全規定亦隨時代修改,但仍可能保障不足。他指現時只有高速公路大型工程,才會出動工程車車尾的風琴式緩撞設施,建議可強制在高速公路所有工程使用;亦建議設扣分制,向涉及意外的工程公司扣分,加強阻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