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6日 星期三

潘小濤 : 最該正視的社會歪風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825/20131940

年輕人爭取民主不獲理會而作出的行動,被法官視為是社會歪風

「雙學三子」刑期覆核案其中一份由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撰寫的判詞這樣說:「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鼓(應為「股」)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

甚麼是「歪風」?就是不正之風。由於這並非嚴謹法律用語,楊官也未在判詞中詳細地加以定義,只能用常識去理解,相對的「正」應是正義、正氣、公正、正當、正直的意思。換言之,楊官認為,他審判的那些有理想的青年衝入公民廣場爭取民主,是不正義、不正氣的,並非正當正直之舉。

這是非常主觀的斷語,含有明顯的貶義,一般只應出現在評論文章,而不應用在法院的判詞上。就連挖苦三子「求仁得仁」的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也批評這是「好情緒嘅說法」,亦非「普通法世界嘅語言」,但沒影響判決的理據。這就奇怪了,法官理應不偏不倚、嚴守中立,更不能被情緒左右,因為他們一念之間就可決定別人的生死,就如持槍的執法者,怎可能有私心私怨和情緒呢?

其實,楊官的判詞還有「傲慢」、「自以為是」等主觀用詞,甚至出現「骨幹分子」、「把守」等極具中國特色的文字,而中國法庭的判詞(判決書),特別是政治案件,也確有很多主觀字眼。筆者翻看了被指為「六四幕後黑手」的王軍濤的判決書(http://www.64memo.com/b5/9459.htm),就充斥着「反革命」、「陰謀推翻」、「陰謀堵塞」等主觀臆測及價值判斷的字眼。

「歪風」這兩個字更常見於中國官媒及黨的喉舌,毛澤東時代的喉舌「兩報一刊」(《人民日報》、《解放軍報》和《紅旗》雜誌)更是以此狠批地富反壞右、蘇修美帝、資產階級敵人及政敵。 

抹黑爭取民主的義舉
1967522日,《人民日報》社論說:「近來,在一些地方、一些單位、一些群眾組織之間,出現一股武鬥的歪風。它干擾了鬥爭的大方向,妨礙了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的大民主,影響和破壞生產,破壞革命秩序,破壞國家財產,危及人民生命安全。我們必須堅決煞住這股歪風。」

19571月,毛澤東在省委書記會議上也說過一段狠話:「社會上的歪風一定要打下去。無論是黨內也好,民主人士中間也好,青年學生中間也好,凡是歪風,不是個別人的錯誤,而是形成了一股風的,一定要打下去。」這種語氣,跟楊官的判詞是不是有相似之處?

時至今日,中國官方所定義的「歪風」已經變成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和自由主義思潮,以及任何可能威脅到中共政權的思想,而其中一項正是楊官判詞中的「抗爭歪風」。香港法庭的判詞與中國官方取態,竟然不謀而合。

如果有理想的青年衝入公民廣場去爭取民主也是香港社會瀰漫的一股歪風,那麼,校長等教育界人士為免殺校而偽造學生名單等造假行為,不更是歪風嗎?那些高官,一個個講大話面不紅耳不熱,這不是歪風?那些權貴們不擇手段保住其特權以謀取私利,配合北京阻撓香港的民主進程,以致市民應有的普選權利一直被剝奪,這不是歪風?為了利益和個人前途,甘心做契仔契女,甚至不斷指鹿為馬,替主子護航而歪理不斷,這不是歪風?把追求正義、公正社會的義舉,抹黑成「歪風」,這又是甚麼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