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5日 星期二

【從奪公民廣場案】陳聰:梁振英種下的罪孽,葬送年輕人希望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audiocolumndetail.aspx?itemid=958696

重奪公民廣場案,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三人被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法庭改判三人監禁6-8個月。

由於近年的社會運動,我們多次訪問他們,在我眼中,他們三人是這一代年輕人的希望,如果坊間認為年輕人是「廢青」,那麼,他們三人無疑是「傑青」。

周永康,當年是學聯秘書長,算是品學兼優,鏡頭前,思路清晰,口若懸河,缺點可說是說話速度太快,鏡頭後,你會感受到他是一個樂觀開朗的人。

黃之鋒,當年是學民思潮發言人,一早鋒芒畢露,鏡頭前,邏輯批判乾脆利落,鏡頭後,其實他仍然是一名細路,喜歡高達,是這個社會逼他成長。

羅冠聰,則是三人之中起伏最大的一個,當年是學聯常委,當晚他站在台上接過黃之鋒的咪,是因為沒有其他人願意做,於是,他伸手接力。當晚之後,黃之鋒等人被捕,原本,羅冠聰一直想退居後援,但被捕的久久未放,於是,較內歛的他走上前線,站上大台。及後,各種原因,他當上立法會議員,因為釋法,他喪失資格。

如果大家認為年輕人沒有希望,我們從他們三人身上正正看到希望。但是,一個人,因為一個人,就葬送了這份希望。我知道很多人已不想再提這個名字,但現在年輕人要面對牢獄,各位,正正是梁振英的罪過。

如黃之鋒,成長於梁振英上任之初的反國教事件,然後到政改,再到佔領,到最後律政司緊咬不放,要令年輕人不坐監誓不休似的,這都是梁振英5年之間以敵我矛盾治港的罪。
年輕人的不幸,正正因為他們成長於梁振英當政的這5年。年輕人犯的罪,要被送進監倉,梁振英所犯的是罪孽,又可以由誰去追究?

我很少用到那麼沉重的字詞,但看到這三位年輕人的希望被葬送,這不是梁振英所種下的罪孽,又是甚麼? 過去這5年,引以為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