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9日 星期二

鍾劍華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 政府帶頭搬龍門、社會標準流失

良薄﹖不及中共,港共,港地產商良薄

林鄭月娥、陳恒鑌、馬時亨至今未就教大民主牆侮辱劉曉波的標語表態

無可置疑,出現在教育大學那一份針對教育局副局長喪子一事的標語是十分過份的,網上也有不少很刻薄的言論。但同時應該看到,很多人對這些行為及言論即時出言勸止、批評,甚至譴責,他們很多同樣是對當事人或政府有意見的一群人,但他們仍然知道界線及標準在哪裏。

那一份標語可說是違反了社會上一些大家曾經公認的標準。這些標準不可能明文寫在法例上或校規上。在公共生活上,很多標準都是不成文的,都是建立在約定俗成的規範上的,也是互動的。只要在這裏生活,透過日常的社群互動,要拿揑那些標準並不困難。一旦有人越界,社會也會有自然的制約機制。這些標準也會因應社會的狀況而不斷互動重塑,從來都不是由長官意志一錘定音的。

社會對立嚴重去到水火不容,類似幸災樂禍的反應,難以完全避免。問題是政府做了些甚麼去紓緩?這些年來,政府甚至是激化社會撕裂對立的主要原因。很多支持政府及建制陣營的人,何嘗不是動輒出言謾罵,甚至以暴力威脅,政府又有幾時高調出來譴責過?

政府要委任教育局副局長,明知她在教育界的選舉連續輸了兩次,在醞釀期間也有不少人表明質疑及反對。但政府卻說要給她機會,力排眾議。那是政府破壞社會公認的政治倫理在先。有人覺得表達了的意見得不到正視,因而在不恰當的時機以不恰當的方式表達怒氣,越了界當然應予以譴責,但這就代表政府沒有責任嗎?

壓制言論自由意圖太露骨

這幾年,政府似乎越來越覺得可以隨意選擇對甚麼人寬厚,也可以隨意選擇對哪些人苛刻。選舉落選的委以官職;在暴動中煽動過放炸彈的獲頒發勳章;要DQ哪個選舉的參選人或議員便DQ;選擇性地以檢控手段嚴格對待哪一個被告人。政府自己沒有標準,還憑甚麼道德力量來譴責其他人?

到了教大事件出現,連貼標語那人的身份仍未搞清楚,政府及當權派便急不及待,要連番勞動大人物出言施壓,一方面震懾其他不識趣的人,另一方是要找藉口收緊大專院校學生及民主牆的表達空間,想為壓制言論採取主動。但可能是表演得太露骨了,前後的標準不一也太赤裸了,效果適得其反。

事件發生之後,有一些評論把大學民主牆出現的「港獨言論」與鼓吹納粹、3K黨、黑手黨、仇視少數族裔及異教徒的言論相提並論。這些又是另一個亂搬龍門的例子。上述這些都涉及煽動暴力或在歷史上證明造成過嚴重暴力,甚或是政權暴力、屠殺及迫害的例子。這些與完全未見有行動綱領,也沒有煽動暴力對抗,更可能只是對現狀不滿情緒宣洩的一句「支持港獨」或「香港獨立」根本完全沾不上邊。相對而言,《環球時報》或某些喉舌報章的評論文章,用上不少暴力語言,甚麼「不得好死」、「永不超生」,差不多日日見報,是不是更值得我們的官員及特首出來譴責一下?相對於「港獨」兩個字,說到暴力及在歷史上對人命的損害,「共產黨」三個字就更有值得考慮禁制的理由了。

所謂「社會及人類的道德底線」究竟應該由誰來決定?所謂言論自由當然有底線,但除了構成造謠、誹謗、發放虛假消息、煽動暴力,涉及個人私隱及法律界定了的機密之外,誰有權決定底線在那裏?特別是涉及道德爭議的問題,誰有權決定哪些言論可以容許政府以公權力來限制?

另一方面,政府以為有機可乘,到有創意的有心人出怪招,把劉曉波及劉霞也拉落水,前一天還大詞炎炎的特首即時要周末休業兩天,是不是代表涉及兩個中共的政治犯,特首的「社會道德底線」便即時消失了?這一次為甚麼沒有人公開向劉霞道歉?為甚麼又沒有大人物說要與劉霞站在一起?這不是再一次向全世界說明這個政府及建制中人的雙重標準及極端虛偽嗎?

涉及言論自由,不會因為官員一句說話便可以把標準定下來。社會為何會變得無晒標準?首先便是因為當權的政府及有權有勢的人隨意搬龍門,只依據即時的政治需要或阿爺的心意來隨意改變社會公認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