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 星期五

【打人警司】朱經緯罪成,獄中度聖誕生日

FateAndTheFuture原來判打人警司罪成的法官是個鬼婆,唔怪之得冇情講啦。過幾年,當全部法官換上『愛國愛黨』同胞,統治者的惡犬才可安心再咬人了


如果大陸像香港一樣,有『鬼老鬼婆法官』,大陸人就不至於『有冤無路訴』了。

以警棍襲擊途人的朱經緯昨被判罪成後,押往荔枝角收押所等候判刑

 退休警司朱經緯被指在雨傘運動期間以警棍襲擊途人,事隔至今322天,昨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朱只是維護法紀,真誠相信自己行為合法,案中純屬「技術性犯錯」,與七警案性質不同;他將於本月25日聖誕節生日,不想在獄中度過。惟裁判官揚言朱在案中根本沒有合理理由使用警棍,加上他已加入警隊多年,犯案有一定嚴重性,決定將他還柙等候報告,本月29日判刑。換言之,朱經緯須在獄中度聖誕及58歲生日。 

即將於聖誕節踏入58歲的被告朱經緯,被判罪成時已繃起臉,不時搓手,聽取辯方替自己求情時又不斷捽眼;至得知要在獄中過聖誕及生日時,更是目瞪口呆,神色茫然,臨步入覊留室前一度向公眾席回望。

主任裁判官錢禮指28歲男事主鄭仲恒是誠實可靠的證人。根據《蘋果日報》及DBC數碼電台拍攝片段,事主於20141126日案發當晚正與女友人Rose Ma在旺角彌敦道上海商業銀行外的人群當中同行,並無對警員做出敵意行為,亦沒有抗拒警員,與朱經緯自辯時的說法不符。
裁判官錢禮
官指沒理由向事主動武
裁判官又指,事主有權身處當地,當時手無寸鐵,亦已遵從警方指示前行,並曾向現場警員澄清自己只是途人,朱沒有理由向他動武。
雖然朱聲稱當時是以「最低力度」揮棍,不會造成傷害,但從呈堂新聞片段可見,朱將警棍舉至一定高度才向下揮動,加上警棍是硬物,打擊力度一定不止朱所描述般輕微。事主亦自言事發後兩天仍感痛楚,可見朱的說法不可信。
雖然事主作供時一度混淆頸傷在左邊抑或右邊,但裁判官認為分歧微小,且作供時事隔近3年,不影響其誠信。至於有警員聲稱與朱一同執勤時沒有看見朱使用警棍,裁判官不相信,指片段證據確鑿。
裁判官續指,雖然朱引用一系列條例聲稱他真誠相信自己行為合法,但他亦承認揮棍一刻根本沒有逐條條例考慮;而警隊訓練中只教導可以警棍擊打肌肉令對方短暫失去活動能力,朱卻是用警棍打中對方頸背,沒有任何一條法例可以合理化朱的抗辯。

警例列明警員與市民接觸時必須自律和克制,除非有絕對需要及沒有其他辦法完成合法任務,否則不得使用武力。裁判官對警方在佔領運動期間備受壓力表示同情,惟揚言沒有任何法例容許朱如此進行人潮管制。裁判官裁定事主的傷勢由朱造成,並屬實際身體傷害。

辯方求情指,案發當晚現場聚集近500人,朱接獲上級指示,不容道路再遭霸佔,故要作驅散行動,一心守護法紀、維持秩序。案發於電光火石之間,加上現場情況瞬息萬變,朱只是判斷錯誤,在使用武力時出現「技術性犯錯」,但仍真誠相信自己當時要使用武力,況且事主傷勢亦不重,情況與七警案不同。
辯方續指朱任職警隊35年間屢獲嘉許,昨亦有數十名退休或現役警員出庭支持,相信警隊上下亦人同此心。惟案件拖延至今逾3年,朱及家人持續受到社會及社交媒體攻擊,壓力甚大,朱亦要花錢聘請律師團隊抗辯。定罪本身已令朱非常痛苦,甚至勢令前線警員將來執法時有所顧忌。
辯方指朱是一名好警察,希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讓朱再次服務社會,甚至可以判緩刑及罰款;而朱將於本月25日聖誕節生日,希望批准他保釋候判,不要讓他在獄中度過。惟裁判官最終決定將朱收柙,等候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大律師彭彼得在庭外表示一定會提出上訴。警方回應則指會了解判決。


政府一般不追討已發放退休金
 
退休警司朱經緯用警棍襲擊途人罪名成立,令人關注其退休金會否受影響。公務員事務局稱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是指一般情況下,退休公務員如被裁定干犯任何對香港造成嚴重損害、或可能令人對公職服務大失信心的罪行、貪污罪行或叛逆罪,當局會視乎情況,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仍未獲發的退休金。有熟悉公務員退休制度的大律師指出,政府甚少追討已發放的退休金;至於長俸會否受影響,原來某程度上視乎主審法官的判詞內容。

朱經緯1979年加入警隊,於20157月正式退休。假設他選擇政府舊退休金計劃,按照退休時警司頂薪為月入約10.9萬元,若他選擇以最高25%折算退休金作為一筆過酬金,他可於退休當日獲約306萬元 (US$395,000),並每月獲54,690元 (US$7,057)長俸;若他選擇不領取一筆過退休金,每月更可獲長俸72,920元 (US$9,410)。



事主:警隊當晚所作所為係錯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219/20248962
已還公道暫不考慮索償
鄭續稱,昨日聞判後只覺得判決還自己一個公道,他希望讓大眾明白朱經緯、警隊在事發當晚的所作所為是錯的,便已足夠。他指,現階段不會考慮民事索償,但會保留這個權利,因為有沒有賠償對他來說意義不大。鄭補充,若在3年前朱經緯或香港警察向他道歉,他很大可能「就咁算」,不會繼續追討。3年來多次成為傳媒焦點的鄭仲恒稱,未來只想歸於平淡,已有新工作的他解釋,公司會對他有微言,「始終唔想我講政治啦」。



佔領運動後,已有多名因警方錯誤使用武力無辜受傷的平民向政府提出索償。但事發至今已超過3年零22天,超過人身傷害案件的3年申索時限,鄭仲恒至今未有向警方或朱經緯提出民事索償。據了解,無論是鄭本人抑或其律師團隊均不欲就本案入稟申索,以免混淆視線,亦無謂遭人借題攻擊。消息人士指,當初眾人只是為求公道,希望當局正視本案,「告到已經當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