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0日 星期二

[只許洲官放火] 陳沛敏 : 法 癲



 

星期三下午,傳來鄭若驊傍晚開記招的消息。按連日事態發展,大家相信她不會宣佈辭職,常理推測她應是經過幾天思量,終明白用「間屋買嗰時已經係咁」來忽悠公眾,大家沒可能收貨,反而弄巧反拙,任由僭建問題發酵成其能力問題甚至誠信問題,所以決定坦白交代拆彈。

誰知道,她再次出來解畫,仍沒有開誠佈公,而是用「太忙冇為意」來開脫。同事同日找到她當年親自簽署的按揭文件,當中清楚列明物業只有地下、一樓、二樓和天台,並沒有地庫。換言之,要不「買嗰時已經係咁」是大話,要不她一早知悉地庫是僭建,「太忙冇為意」是大話。

朋友看完鄭若驊的記招後則氣到不得了,倒不是氣其借口荒謬,氣其誠信成疑,反正這樣的事情香港還少嗎?只是勾起一段傷心往事。有一年他收到稅單後擱在一旁,過了幾個月,已過交稅期限,收到稅局來信催他交稅還要罰他數千元罰款。

他打電話向稅務主任求情,對方叫他到稅局一談,他以為有望獲得通融,誰知百忙中請假到稅局一行,對方聽完他「太忙冇為意」的解釋之後,沒有「包容」他做記者有幾忙,加入新聞行業這個長工時「熱廚房」有幾大犧牲,提醒他下次準時交稅之餘,罰款照舊。事後,他被老婆哦足一星期。

鄭若驊如何撐下去還看下回分解。但時代應該進步,當採訪僭建的吊雞車進化成無人機時,歷史卻不斷重覆。過去太多例子證明,一開始不盡不實試圖用語言偽術蒙混過關者,大話冚大話的結果是一發不可收拾,連當事人都無法承受。但在香港這個沒有民主制度的社會,當事人最後是否需要問責下台,不是取決於民意,而是看當事人的「政治意志」,還有更重要的是阿爺旨意。至於鄭若驊萬一下台繼任人選會否更恐怖,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不過,如果搞一個比賽,選舉過去一個多星期最匪夷所思的說詞,鄭若驊也棋逢敵手。我的心水候選名單包括警隊一哥盧偉聰。那天,他雙眼通紅地見記者,說佔中79日是警隊首次面對的複雜情況,工作壓力大;對朱經緯因為「執行職務」被控,「得到咁嘅結果」他極之難過,會全力支援。

吓?隨便用警棍打人是警察職務一部份?不要忘記,證明朱毆打市民屬實,是經監警會調查後多番堅持的結論;更不要忘記,朱經緯罪成是經過你警方(雖然是因為監警會的堅持)調查,然後律政司檢控的結果。原來警察壓力大就可以濫用武力,那作為市民是否應該擔心,二萬多個陀槍行beat的警察一旦承受不了壓力,會怎樣使用配槍呀?你說佔中香港史無前例,那六七暴動不是香港史無前例?當年船民營騷亂不是史無前例?史無前例就壓力大,壓力大就可以濫用武力,這樣的邏輯還不夠匪夷所思?

可能真的未夠。因為還有會員人數達二萬三千人的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他接受《南華早報》專訪時,倡議政府修例豁免警員執行職務時的刑事責任。《南早》引述他說,司法機構人員沒有足夠專業知識去判斷警員使用的武力是否合適,建議當局修改《警隊條例》,保障警務人員毋須為正確執行上級命令的行為負上任何刑事責任。

我記得十多年前做過一單新聞,當年有十多家分店的食肆「沙嗲王」向警察提供優惠,只要「show pass」就有半價。警方在我們查詢後即發聲明,表示對優惠不知情,已即時勸喻食肆負責人停止優惠。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因為警察是擁有公權力的武裝人員,應該比一般人受到更多制約,現在他們卻要求豁免受到法律約束,不是匪夷所思到極點嗎?
法治依靠司法機構、律政司及執法部門維繫。連律政司之首和執法部門上上下下都如此,如果香港法治是一個人,就算未死,也肯定會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