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1日 星期三

[只許洲官放火] 李怡 (世道人生):小蒼蠅終變大象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117/20277008?_ga=2.97210717.359768447.1516272758-2147479130.1516272758
鄭若驊風暴,點只「僭建」咁簡單?傳媒挖出至少有三件事是潘鄭與林鄭要面對的。

一是鄭若驊說2008年買入這物業已經是現在這樣子,但據她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文件顯示,並沒有僭建部份,因此她涉嫌提供虛假文件詐騙貸款。

二是物業的上手業主是在200711月以1,268萬元買入的,不到一年,鄭若驊在20089月以2,600萬元買入,而這時正值金融海嘯,香港樓價連續下跌,中原城市領先指數14周累積下跌9.69%。鄭若驊逆市以升幅超過一倍的「創區內呎價新高」買入,顯得不可思議。

媒體翻查地政總署高空拍攝圖片,2007年底物業天台僭建玻璃屋並不存在,到20087月才出現。鄭若驊於2008924日落訂,1023日完成交易。上手業主顯然在成交一兩個月前才大幅僭建以高價賣出。上手業主是否肯定買家不會要求拆卸僭建,又或者是應買家要求才僭建,立法會應傳召鄭若驊和上手業主解釋,倘她的理由可被公眾接受,也還自己一個清白。

三是林鄭批准鄭若驊上任後繼續處理6宗仲裁案件。這是政府從未有過的特例,案件是否會與鄭若驊的律政司司長職務存在利益或人際關係的糾葛,公眾難免有疑慮。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表示,前律政司長袁國強亦曾任仲裁員,但在2012年上任前已辭去相關職務。林鄭這次是做壞規矩。

這三個問題,不是林鄭相信鄭若驊沒有刻意隱瞞,或北京相信她,立法會靠建制派護航,就可以拖過去。即使香港市民健忘或者無奈要硬食一個誠信成疑的律政司司長,她日後的工作也會步步維艱。

回顧十四年前的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事發第二天他就向特首董建華辭職。梁錦松是從千萬年薪的銀行高職轉去做財政司司長的。他應該不會為少付稅款貪這樣的小便宜而偷步買車。他後來說,他的確是沒有警覺這有違操守,自己知道是無心之失。但問題不是他自己覺得清白,而是他在這個職位上,公眾覺得怎樣。他的職務需要公眾相信自己,若不能使公眾相信,就缺乏公信力去履行職務,辭職是應有之義。

對高官及高級公務員要求「比白還要白」,對於沿用已久行之有效的規則不能有絲毫違反,這並非苛求,而是擔任這種處理眾人之事的公職的需要。因為尊重規則和得到公眾信任,才能夠有效執行公務。哈佛商學院教授Clayton Christensen在一本書中說:「100%堅守原則,要比98%來得容易。」所謂原則,是指誠信的原則,規矩的原則。當這原則在權力、金錢、情慾的誘惑甚而是壓迫之下,100%堅守,比較作小小的妥協、堅守98%容易。因為一次破例就會有下次,小蒼蠅終會變大象,規則逐漸消失於無形,政府誠信徹底崩壞。人民對政府每日「侮之」,是政府的災難,也是人民的災難。

100%堅守原則不破例,其實並不難,照規矩做,依本心做,沒有甚麼挺不過去。可惜,從董建華請求人大釋法開始,歷屆特首屈於強權,或為了便宜行事,原則、規矩、誠信步步後退,現在莫說堅守98%,恐怕50%的原則也守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