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向蝗蟲說不】台男遭大陸前妻告強姦 閉路電視點證無辜?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china/20150905/54168304

台灣一名陳姓中年男子前年與一名中國妻子結婚,沒想到對方常因情緒不穩,動輒出手毆打他。陳男忍無可忍,與妻子離婚。妻子卻指控,陳男利用她返回中國前仍同住的機會,企圖逼她口交,還3度違反她意願硬上,陳男則喊冤,是妻子主動挑逗他,雙方你情我願。 

檢方指,陳男前年透過婚姻介紹公司,娶了一名來自中國女子。陳妻起初個性溫柔,沒想到不久後便原形畢露,只要稍有不合她意思,就會大罵陳男,或是動手打他,甚至曾拿菜刀對他惡言相向。陳男嚇得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獲批准,並在去年10月初與妻子離婚。

由於陳妻結婚僅一年,離婚後將被遣返,她在返回中國前,只能繼續和陳男住在一起,但她卻入稟法院指控,陳男曾於深夜時脫褲逼她口交,還3度強逼她發生性關係,她為了借住該處,只能啞忍,但最終仍受不了而提出控告。而陳男則喊冤,指絕無逼迫前妻口交,反而是前妻常挑逗他,讓他受不了,雙方才發生性關係,絕無性侵。

檢察官認為,陳妻若真遭受性侵,第一次遇事時就應該報案或逃走,為借住而強忍的說法不合常理,再加上檢察官翻看閉路電視錄影發現,陳妻還曾到陳男工作地點找他,並熱情地勾着他的手,兩人有說有笑。今日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將陳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