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7日 星期日

【[釋法風暴】古德明論「香港自決主權」

黨非國,中共非中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supplement/20161118/55929641

十月二十四日,中共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表鴻文,抨擊「香港自決主權」論,還大談國際法:「根據國際法,主權就是國家自主處理內外事務的權利,這種國家對管轄區內的權力,至高無上。香港既是中國一部分,何曾有過主權?這不是赤裸裸在搞港獨嗎?」中共把專制政權當做「國家」,與之論辯,猶如與秦相趙高論鹿馬,了無意義。不過,「主權」一詞,還是值得談談。

「主權」是現代政治術語,是英文sovereignty的翻譯。根據美國以至菲律賓等民主國家憲法,國家主權在民,故曰Sovereignty resides in the people。即使中共擅自制定的偽國家憲法,都說「人民掌握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現在,中共說「香港既是中國一部分,何曾有過主權」,等於說「香港人既是中國人一部分,何曾有過主權」。國家主權絲毫不為民有,這不知是什麼國際法。

也許,中共說的主權,即東漢《潛夫論》敍錄所謂「壅蔽賢士,以擅主權」之「主權」,也即專制君主之權。專擅主權之事,中共完全做到了,而他們不但壅蔽賢士,還奴隸萬民,否則怎會理直氣壯,質問港人「何曾有過主權」。我國古人還會說「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中共卻只會視九州為囊中物。對他們來說,國內任何人倡議主權在民,都等於「赤裸裸在分裂國家,十三億中國人民絕對不會答應」。只是那十三億人民從來不許自由說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