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3日 星期日

【違憲的釋法】用幾千字說明90字條文,張德江:展現13億人意志

中共政權是騎劫得來的,根本就沒有民意的合法性,何來能『展現13億人意志』﹖充其量只能『展現共匪的意志』而已。
《基本法》第104條只有90字,包括標點符號,全文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但人大以600多字去解釋之外,另加約3000字「說明書」,由1984年鄧小平講到2016年港獨人士參選。之後建制派甚至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卻指只是講清楚含意,沒有修改基本法。 

新華社報道,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會上表示,按基本法釋法是職責所在,充分表明了中央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堅定決心和反對港獨的堅定立場,充分展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13億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堅定意志,有利於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正確實施,有利於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治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我們堅信,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在香港特區政府和廣大香港居民的共同努力下,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基本法必將得到切實貫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