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3日 星期二

【包容你老母】蘋論︰該被DQ的是林鄭及選舉主任



 上周剛被特區政府選舉主任DQ的周庭說得好,今次被DQ的不僅是她個人,也不僅是香港眾志的幾十個成員,是DQ了一整代年輕人的自由意志與夢想。
周庭所屬的香港眾志在政綱中提出要爭取2047年後香港憲制的各種可能性,希望讓港人用民主方式決定未來的前途。他們沒有提倡革命,沒有建議使用暴力。這樣的提議也許是個夢想,也許現實政治上未必可行,也許最終不能爭取到足夠的支持來實現。但夢想不是罪,更不是受打壓的理由,DQ的決定卻不僅扼殺年輕人的夢,還是在懲罰他們追夢。


選舉主任DQ權力 法律依據成疑

二十來歲的年輕人,希望有份有權打造未來香港憲制與政治秩序一點也不奇怪,也是難得的事,至少我們知道年輕一代中仍有不少人在認真思考這城市的前途。像這樣的年輕人,這樣的團體,不管是北京或特區政府即使不鼓勵也沒有理由阻止,更沒有理據及需要褫奪他們的參政權利。中港政府今次作出這樣的粗暴無理決定輕則重挫年輕人參與香港事務的熱情,令他們變得犬儒冷漠;重則迫使他們走上更激進更激烈的抗爭之路,對社會穩定有害無益。

何況,選舉主任今次DQ決定有沒有足夠法律依據實在大有疑問。首先,選管會、選舉主任向來管的是logistics,是選舉的具體操作,包括依據選舉法例核實候選人的身份,檢視他們是否符合法律明列的參選資格如年齡、居港年期、國籍等。可《基本法》及選舉法例絕沒有授權他們按政治信念篩選候選人,更沒有授權讓他們剝奪公民按《基本法》享有的政治權利。

其實,2016年選舉主任DQ部份候選人的做法正面對法律挑戰,法院還未有最後裁決,選舉主任DQ候選人的權力根本不穩妥。在沒有穩妥權力下選舉主任不但再出手,還把打擊的範圍擴大,幾近隨便DQ合乎基本資格的候選人,這只能是濫權。

而且,今次選舉主任DQ周庭的原因及理據也非常牽強。按官方解釋,周庭是香港眾志的核心成員,眾志政綱有民主自決的訴求,選舉主任便以此為理由認定周庭不會擁護《基本法》,所以不符合參選資格。這是典型的「連坐」式懲罰,根本毫不合理。香港眾志作為一個團體的言行沒理由直接影響周庭的資格,因為兩者是不同的法人,沒理由因團體有問題累及團體中的所有成員。要是這樣,中共在文革及大躍進害人無數,所有中共黨員包括習近平就得被追究責任,要他們寫悔過書、賠償甚至受審!……… 

隔牆有耳:DQ刀手曾率團北上「受教」



■鄧如欣去年7月曾率青年學生到珠海接受「教導」

 
港島地方選區選舉主任鄧如欣DQ周庭,政府堅持選舉主任好中立,但有人就發現鄧如欣去年7月曾以東區民政事務專員身份擔任團長,率領香港東區青年網絡發展計劃嘅「東區青藤」青年學生一行40人到訪珠海出席座談會,接受珠海市僑聯專職副主席張英龍有關大灣區、一帶一路嘅「教導」,又參觀咗港珠澳大橋同橫琴自貿區規劃展廳同澳門青年創業谷。


N年前嘅網頁紀錄顯示,張英龍係中共珠海市委統戰部負責人之一;唔知呢個訪問團,係咪區議會活動之一,所以要鄧如欣親自率團?而1998年加入政務職系嘅鄧如欣,曾經喺多個政策局同部門工作,包括民政事務局、房屋及規劃地政局、保安局、特首辦同地政總署等,調任東區民政事務專員前係政制局首席助理秘書長。佢2016年亦處理過香港眾志羅冠聰同熱血公民鄭錦滿參選立法會議員嘅確認書,最終冇DQ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