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0日 星期二

潘小濤:中共修改憲法之後



 

中共十九屆二中全會上星期四一連兩日在北京京西賓館召開,主要是為審議「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根據會議公報,「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將寫入憲法序言,令習近平成為毛澤東之後,第二個在位時就把自己名字及思想寫入憲法的中共領導人。

公報還提到「習思想」的具體內容,包括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奮鬥目標。這些內容亦有可能添加到憲法中。

憲法,本來是所有現代國家的根本大法,必須嚴肅認真對待,一旦寫好就不可能輕易修改。中共的憲法不然,1954年通過後,先後在1975年、1978年及1982年三度大幅修改,形同重新制憲,如今採用的所謂八二憲法,也經過四度修改,明年三月加入習思想後,則是第五度修憲了。

修憲當然有修憲的理由了。正如二中全會公報所講,現行憲法「符合國情、符合實際」,是好憲法,但必須隨着實踐不斷完善發展,追上新形勢,故有必要對憲法作適當修改。這個完善及追上新形勢,無非就是習近平已權傾天下、稱帝稱皇的政治現實,修憲也就是替習坐穩帝位披上合法的外衣而已。而每次改憲修憲,都只不過是要滿足在位者的需要,令他們可以更方便的弄權。

以今次修憲為例,除了習思想入憲,還想通過設立國家監察委及訂立《監察法》,權力架構將由「一府兩院」變成「一府一委兩院」(政府、監察委、法院和檢察院)。這完全是架床叠屋,甚至是剝奪了全國人大監察政府監察政黨的權力,也合法了肆意拘禁國民的違法行為。但為了方便習近平集權,這些違憲的修憲行為也就無所謂了。

事實上,憲法改得愈多,愈失去其權威性和公信力,愈來愈得不到尊重。更加重要是,中共自己就不守憲,其權力不受任何制約,甚至隨意剝奪國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這樣的憲法,修與不修,並沒甚麼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