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 星期四

【違憲的釋法】宣誓覆核,梁游再敗,上訴庭照單全收人大釋法

『依法』不等如『法治』。任何極權者都是『依其立之法』打擊所有異見者。相反,『法治』需建基於道德上,以理服人。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201/19851446
宣誓覆核案上訴遭駁回的游蕙禎及梁頌恆,昨稱積極考慮上訴至終院

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因拒絕宣誓,遭高等法院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但高院表明判決不受審訊期間的人大釋法影響。二人上周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詞,指本港法院自1997年開始已受釋法約束,全面採納本月7日的人大釋法,該次釋法解除《基本法》104條的疑團,說明不按規定宣誓,自動喪失議員資格,但指只有法庭有權力及責任裁決議員的宣誓是否履行憲法規定,最終駁回二人上訴。梁、游表示會積極考慮上訴至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