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 星期二

高慧然 : 吃人血饅頭的高志森們

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pplement/columnist/%E9%AB%98%E6%85%A7%E7%84%B6/art/20141204/18956551

學生宣佈絕食,高志森竟然叫他們去自焚。是甚麼人可以喪心病狂若此,讓年齡相當於他兒女或孫輩的孩子去自焚?不知情者還以為他和學生之間有不共戴天之私仇,沒有。他和學生的分歧只在於:他追求個人短暫的眼前利益,學生們卻願意承擔起這個社會的未來,寄望香港社會有更公平更文明的制度。

曾幾何時,王晶、高志森之流,都是香港社會所謂成功的文化界名人,是社會精英一族。到了今天,我們才看清,所謂精英,空有名利或物質成就,卻缺乏起碼的是非黑白判斷。或者他們能判斷,卻甘願放棄判斷的能力。689又何嘗不是同一性質的「精英」?

成年人,若包袱太多,甘做鵪鶉,尚可以理解。可是心中再怎麼怯懦,是非判斷還是有的吧?看到年輕的學生,為這個城巿的未來甘願犧牲,總會被他們的道德勇氣感動,甚至受到感召。作為創作人,王晶和高志森理應比一般人更明白自由的心靈、自由的創作環境有多麼重要。他們的兒女輩、孫輩的學生爭取法治、公平、自由,他們不感激,卻視學生為仇人,為甚麼?真叫人想不通。
 
一百年前,魯迅筆下嫌革命者多事的是社會低下層的愚昧民眾,今天,這些人卻是當今精英。魯迅若有知,不知有甚麼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