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 星期三

【七警打人 , 判囚兩年】李明逵:市民不接受打犯,有錯死撐更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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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長  李明逵 (2003-2007)

警務人員爆出連串操守問題,佔領運動後警民關係惡化,令警隊民望跌至谷底。前警務處長李明逵認為,要維護警隊聲譽,重點是「唔好做衰嘢」,有錯亦不應死撐。他又認為,隨着社會風氣改變,舊一套的警察工作方式已不合時宜,例如毆打疑犯的做法,市民不會接受。

據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就市民對紀律部隊滿意度的調查,03年至07年李明逵擔任警務處長期間,警隊滿意淨值維持70%以上。但去年尾,警隊滿意淨值只有38.3% 

稱聖人有錯亦要改過

李明逵接受《信報月刊》訪問時表示,維持警隊聲譽不外乎三句話:「唔好做衰嘢,好嘢要有人知,出事時要識做嘢」。隨着社會氣氛改變,市民訴求亦變了,以前那一套已不適合,例如在六、七十年代,警察為破案嚴刑逼供,市民無異議,今日市民卻不會接受。

被問及對七警案及警務處長盧偉聰拒絕道歉的看法,他認為,警員執行職務時出問題的案件,不能太早定論,七名被告亦有權上訴,警務處長盧偉聰回應都是事實,只是傳媒覺得要認錯。但他指出,最重要是吸取經驗改過,避免重蹈覆轍。

06年李明逵曾因駕車超速被下屬抄牌,他稱當時確不知那段路改了時速限制,但亦叫警員照抄,事後更致電警員的主管,讚揚警員公事公辦。他認為「自己違法便應面對責任,若死撐更加丟臉」。

近年因刑事罪行而被捕的警員人數增加,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曾回應稱「聖人也難免有小錯」。李明逵則認為,雖然聖人都有錯,但亦要記住後半句:「聖人亦要改過」。做管理層,更要以身作則,「有功一定是下屬的,有錯就要自己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