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 星期三

太空卡實名制︱2022年3.1 起強制新卡登記資料 2023年2.23 起全禁

太空卡實名制︱明年3.1起強制新卡登記資料 後年2.23起全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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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政府今年初提出實行電話卡實名制,經過為期2個月的公眾諮詢,當局今日宣佈實名制實施細節。新措施實行後,每名個人用戶可向每個電訊商登記最多10張儲值電話卡,企業用戶則可登記最多25張儲值電話卡。相關規例預計今年9月1日生效;明年3月1日起,新電話卡均須登記資料,2023年2月23日起全面實施登記制度。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午交代電話卡實名制度落實細節,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通過決定,訂立《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規例將於本周五(4日)刊憲,本月9日提交立法會作「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並於9月1日生效。

在電話卡實名制下,個人用戶須提供中英文姓名、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和副本,以及出生日期;公司或企業則提供商業登記,或公司代表的個人資料。.......

個人用戶日後須登記的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若為企業用戶,則要提供商業登記及企業內一名指定人士的個人資料。本報記者攝

個人用戶日後須登記的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若為企業用戶,則要提供商業登記及企業內一名指定人士的個人資料。本報記者攝............

執法機構「緊急情況」下 可向電訊商索取登記資料

而執法機構在未有法庭手令下,可在「逼切或緊急情況」就嚴重罪行向電訊商索取電話卡登記資料;而當局早前書面向立法會交代時稱,嚴重罪行是指最高罰款不少於100萬元,或監禁不少於3年的罪行。

邱在多名記者追問下僅重複指,安排與現有法例《刑事罪行條例》、《入境條例》類似情況相同,而《香港國安法》條文容許無手令下取得資料,「執法機構當然可以行使(該權利)」。他強調,執法機構取得登記資料的方式、做法和保障,與其他法例相同,未有增減執法機構的權責。.............

否認為人臉識別登記鋪路

被問及會否就保護新聞保密或其他行業提供豁免,邱稱現時制度毋須登記職業或行業,或電話卡用途,所以無從提供豁免,亦不覺得有特別需要提供豁免。

有記者則要求邱承諾日後不會更改規例要求,如增加提供地址等資料,邱未有正面回應,「法例寫乜嘢就乜嘢,法例上寫要登記就係呢啲資料,執法機構攞都係呢方面資料,唔會超越呢個範圍」。

被問到實名制是否為日後如中國般,要求人臉識別登記鋪路,邱稱今次是填捕電話卡無法追查的漏洞,沒有記者提及的措施。

通訊事務總監梁仲賢表示,電訊商可透過電子平台或舖面供市民登記資料,市民亦可用政府「智方便」認證和登記。他坦言,所有實名登記難以滴水不漏,電訊商必須盡力完成核實工作。若電訊商盡力核實,當局一般不會追究或懲罰。

方保僑:新系統成本料將由消費者分擔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受訪時指,電訊供應商處理遙距開戶時或需使用eKYC系統認證,如開發新系統或需斥資數百萬元。

而目前香港只有3間公司提供eKYC系統服務,電訊商如使用有關公司數據庫,則要繳交月費。方保僑預計,有關成本料將由消費者分擔,電訊商日後或會如「地鐵、隧道及牌照費用」般,列明收取「認證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