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6日 星期四

潘小濤: 無印良品 被山寨卻敗訴了 (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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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晉三訪華,最應該帶他乘坐高鐵,讓他見識一下中國版的日本新幹線,還可以到上海長沙海信廣場,參觀那裡的「草間彌生×村上隆藏品雙聯展」,這在日本是不可能看得到的,不僅因為兩個藝術家暫時沒有合作,而且那全是仿造品。若安倍還有時間,也可到中國式無印良品購物,這也是在日本體驗不到。
這個中國版「無印良品」之前是網店,近月才在內地各市開設實體店。中國「無印良品」的照片顯示,從店鋪的裝修、名字、顏色到產品都跟日本的很似,只是英文名是「Natural Mill」而非「Muji」,中文名則是「無印良品」的簡體字。
雖是擺明車明抄襲日版,但「山寨版無印」曾成功控告日本無印侵害其商標,日本無印良品須賠償62萬元人民幣。中國法院判決書指出,涉案商標於2004年由中國無印的北京棉田公司擁有,核定使用於「第24類商品」(包括棉織品、毛巾、浴巾、床單等),而日本無印良品在2005年才進入中國市場,並在上述產品中使用涉案商標「无印良品」及「無印良品」,「其行為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侵害了兩原告對涉案商標的權利,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的責任。」
近年,中國的山寨活動有點變本加厲,跟法院對這些侵權案的判決有直接關係。除了少數例子,大部分被中國企業盜版的國際品牌,在中國法庭都被判敗訴:Michael JordanNew BalanceBrooks、蘋果手機等,無印良品只是其中一名受害人。
中國的商標法是先到先得,也就是誰先註冊了某商標,就成了該商標的法定擁有人,而很多人覷覦外國的名牌,早就將商標搶先在中國註冊,以此向外國品牌持有人兜售,又或控告那些進入中國市場的外國品牌,於是乎就出現很多具爭議性的判決了。
這樣的搶註法例不改,這樣的判決仍會繼續,這對中國的營商環境的破壞是非常大的,也坐實了盜版大國、山寨大國之名。近年,那些國際大品牌紛紛撤離中國,除了經營成本上升、需求下降等原因,也有山寨貨愈來愈明目張膽的因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