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 星期六

【姦劫疑犯吊頸亡】街坊:見過死者同女友打交

港警新常態﹕『行使私刑替天行道』
以疑犯的行為性格和過往,警察編寫的故事不合常理

在警署羈留室內死亡的姓林疑犯(48歲),據紀錄,9歲起已開始犯案,有逾30次不同案底包括藏毒、爆竊、盜竊、搶劫、欺詐、刑毀及襲擊,犯案地點遍佈港九新界,但他以往從未涉及風化案被捕。與疑犯同住秀茂坪邨的女街坊對事件意見分歧,有女住戶指疑犯「唔抵可憐」,但亦有街坊認為即使犯案也罪不至死,並質疑警署羈留室內疑犯何以能夠吊頸自殺。

疑犯2000年曾潛入加士居道三軍會會所爆竊,偷走3名外籍男子財物,再潛入隔鄰的解放軍軍營,終被兩名巡邏的解放軍拘捕。他之後曾分別於港九新界多個地點犯案,惟他未能戒除毒癮,致開支甚大,遂不時為搵快錢犯案 

近年出獄後,他居於秀茂坪邨但鮮有與外人接觸,鄰居普遍對他認識不深,但有街坊稱「曾見過佢喺樓下同女友打交,一句講晒,唔係好人!」街坊蘇女士亦指若疑犯涉嫌犯了姦劫案,死了亦「唔抵可憐」:「人哋女仔嚟㗎,累咗人一世呀!」

居民李小姐則認為疑犯若真是色魔理應拘捕,但質疑何以警署內疑犯會身亡。她認為做錯事便要受懲罰。女街坊鄧女士對疑犯懷疑自殺亦覺感慨:「佢應該留番條路畀自己,放監出嚟可改過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