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1日 星期一

季陶 : 內地商人憂修例「洗頭艇都慳埋」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304/20625414
 
《成報》主席谷卓恒日前向傳媒自爆於2015年曾遭中國國安人員秘密跨境來港綁架回內地,而警方亦證實有關事件,並曾在場拘捕兩名內地男女。有政界中人指,谷卓恒事件再次顯示,不論因政治還是經濟理由,北京也想盡辦法要將一些在港「避難」商人「請」回內地,難免令一些香港商人,以及已取得本港居民身份的內地商人擔心,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並非只為針對香港政治人物,還有一班涉內地涉貪腐或經濟問題的商人,「未引渡港獨人士之前,先引渡班商界」。
谷卓恒事件凸顯港不安全
有法律界中人稱,過去港商在內地有經濟糾紛,部份人或遭一些地方政府無理指控欠款,「好多人只要走返香港,最多唔要大陸嘅廠,雖然內地仲會派人嚟香港追數,但一般返到香港都叫安全」,而近年也有不少民企老闆以投資方式,取得本港居民身份,「佢哋都係將香港當避難所,內地近年反腐,班民企老闆唔多唔少有使錢買通官員,所以有乜事都會先嚟香港避一避」,不過先有肖建華事件,現在再有谷卓恒,難免令這些人擔心香港不再安全,甚至有一些內地商人對他說,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就是針對他們「到時用逃稅、詐騙罪名,名正言順叫港警幫手拉人再引渡,連洗頭艇都慳埋」。
早前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稱,香港商界對修改《逃犯條例》擔心,較23條立法更甚,其實已反映不少商界心知「魔鬼在細節」,「表面好似只會針對港獨、民主派,實際上可能係商界最先中招」。
 
自由黨倡剔除移交經濟罪行

港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以單次個案方式,與內地等未有簽訂長期協議的國家進行移交逃犯安排,但可移交刑事範圍涉及大量「白領罪行」,令商界心慌。自由黨黨魁鍾國斌指,兩地法制差異,加上可移交範圍包括的經濟罪行空泛,舉例經找換店匯錢都會誤墮法網,更可能被指控更嚴重罪行,建議先將經濟罪行剔除,讓謀殺等刑事罪行「先行先試」。
憂誤墮法網
中港商貿交往頻繁,鍾國斌接受訪問時直言,不少商界人士向他表達對修改逃犯條例的憂慮,特別是可移交範圍所涉經濟罪行內容空泛,令不熟悉內地法制的商界無所適從,舉例指「與公司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可能涉及很多兩地條例,「範圍闊到嚇死你」,又以去年有港人經找換店匯款到內地被指洗黑錢為例,「可能咁就中咗㗎啦,中咗非法匯錢,甚至乎嚴重啲講緊影響國家金融體系都可以」,小事可被化大。
雖然民事案件不可移交,但鍾指有些罪行同時涉民事及刑事罰則,如可移交範圍包括的「與保護知識產權等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指保護知識產權一般以民事處理,「咁寫必定有刑事喺裏面、咁咩情況跌落民事,咩情況跌落刑事?」加上香港採用普通法,內地行大陸法,兩地法制及對條例的演繹或有差異,一般人對部份行為在不同地方犯法與否的認知或有誤差。
鍾亦指,無論移交申請方是否法制健全,在新安排下或可能更容易出現「孟晚舟事件」,被他國以政治目的利用法律挾持,若不熟悉當地法例更難脫身,他亦強調即使被移交人士可循司法程序上訴,但當中或耗費大量時間及金錢,非一般中小企能負擔。
自由黨上周會見保安局,鍾稱該黨提出將移交範圍收窄至謀殺傷人等嚴重刑事罪行,「用相對簡單易明易處理案件先行,其他商業運作,稅務甚至知識產權可以遲一步先處理」,但局方僅稱會再研究,不過他表明,因香港少女在台被殺案放在眼前,即使當局不修正,都「必定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