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1日 星期一

『專政』只有一種;『民主』卻有真與假之分

李慧玲在她的文章問,台灣已經有了民主,學生為何還要佔領立法院?答案就是,民主有真的也有假的。

一般所謂代議政制式的民主制度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其實是假民主。每隔幾年讓人民投一次票選出一個在任期內擁有絕對權力 Absolute Power 的政府,這樣並非真正民主在這情況下,公民社會 Civic Society 沒有辦法,在這個以行政作主導的政府任期內,有效地監督,約束,或甚至制止其損害國民利益的決策。

真正的民主須要公民社會在任何重要決策上作積極的參與。政府不單只要諮詢國民,還要讓公民社會在重要問題上進行公投 National Referendum。這樣做才真正達到公民作主的目的,有效維護公民的利益,也即是真正的民主。

只讓國民每隔幾年投票一次選出一個在任期內擁有絕對權力的政府,這種代議政制並非真正民主。就以今次台灣發生的事件為例,國民黨的馬英九政府雖然是國民以一人一票選出來的,但選馬英九當時,沒有人可預知他會與中共簽署對台灣社會有如此嚴重後果的服務貿易協議,而當馬英九一意孤行,不理會民間的回響,公民社會沒有任何合法的途徑來阻止

即使台灣人民可以在下一次的選舉中,以選票懲罰國民黨,但出賣台灣人民的措施已成定局。盡管馬英九和國民黨不能連任,大局已定,台灣的大門已為中共打開

任何的民主政制,毫無疑問比獨裁和專政好。但民主制度有真的和假的。假的民主卻跟專制獨裁制度沒有什麼大分別。我們必須首先明白,判斷任何政治制度的好與壞,是要以其約束監控和制衡政府的能力為標準

民主起源於古希臘的城邦國,古羅馬的共和國,以及英國以貴族為首的議會制度。它們的共通點就是權力分散各個權力核心都是獨立,而是互相制衡著,權力擁有者直接參與決策的。這個原始和典型的民主就是真正和有效的民主。

到了二十世紀,民主普及化了,大眾化了,但亦因此變了質。國民不可以,像以前的權力持分者一樣,掌握部份實權和直接參與決策程序,只可以每隔數年選出一些代表他們作決策的人來他們作主

代議政制之下,雖然人民每隔幾年有權選擇政府,但每次選出的,選來選去都只是個擁有絕對權力的政府。這是與民主的原意相違背。民主的關鍵在於防止權力集中,因為權力必定會使擁有者腐化,權力更大就更腐化。理論上,這就是所謂行政,立法,施法,三權分立的用意。但實際上,三權分立只是虛有其表。各國的政府都是以行政主導為主,立法和施法兩方的制衡角色很有限度。

總括而言,現行的代議政制(間接民主)只會為腐敗的野心家製造個發財機會。不論選民選出那一批政客,結果都只是換湯不換藥

民主大眾化之後,唯一可以仍然挽留一點真正民主的原意,就是要確保政府在任何重要的決策上,必須以全民公投National Referendum 的方式來取得民意。 既然台灣不為重要議決設立全民公投,學生就只好以行動強迫政府尊重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