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1日 星期三

【誓必歸來】警方終於屈服了,讓市民在連儂牆上「合法塗鴉」


警方終於屈服了,讓市民在連儂牆上合法塗鴉14歲少女向市民致謝。 (S.C.M.P. 南華早報 2015-01-04)


示威者昨日在金鐘的連儂牆上用粉筆寫上字句,以表示對被告的14歲女孩的支持。(S.C.M.P. 南華早報 2015-01-19)
 

【誓必歸來】兒童庭拒傳媒旁聽

【本報訊】大批傳媒昨一早到達屯門裁判法院兒童庭外等候,當中包括外國傳媒,欲進庭旁聽兒童保護令案,但被法庭拒絕,最終法庭待粉筆少女離開後,才示意傳媒入內聽取判決結果。
 
兒童庭負責處理未成年的被告,一九九八年,《南華早報》曾報道兒童庭有裁判官拒絕傳媒入內採訪,有關行為或違法,事件引起時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關注,並覆核一向做法。
 
根據《少年犯條例》3D,報社或新聞機構的真正代表乃其中獲列明准在法庭出席的人士,但同時寫明,法庭如認為為了案中兒童或少年人的利益而有需要,則可拒絕讓傳媒出席少年法庭任何聆訊。
 
司法機構其後發聲明,指兒童庭可以容許傳媒入內旁聽,各裁判官處理手法或有不同,司法機構雖沒有內部指引,但裁判官若不批准傳媒進內,應於庭外張貼通知。
 
自此,兒童庭大多批准記者入庭旁聽採訪,但需於開庭前向法庭書記作出申請,並出示身份證及記者證作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