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日 星期五

【誓必歸來】粉筆少女獲准保釋, 離開兒童院「唔向不公義低頭」

天要滅斯政權,必先使其瘋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101/18987936
粉筆少女去年12月在連儂牆用粉筆畫花(小圖),被警方拘捕 

高牆長出粉筆花,遍地盛放。在金鐘連儂牆塗鴉的14歲少女,遭警方申請兒童保護令,被判暫住兒童院,激起民憤。群眾除夕自發帶齊粉筆上街畫花「抗命」。高等法院入夜前批准少女保釋申請,少女晚上隨父親回家過新年。她向記者表明,不會向不公義低頭。
 
少女昨晚8時許由父親、姐姐和律師陪同下,乘坐七人車離開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她步出大門時說,在兒童院沒有被粗暴對待,「冇事,喺入面冇嘢嘅」,並指會在案件於119日再作聆訊時回應事件。在場聲援市民報以掌聲,讚她「好勇敢」。她回家後透過facebook向本報記者強調不會屈服,「咁早出返嚟,我好開心,總之多謝其他人支持。總之我唔想向不公義低頭」。
 
該名14歲少女去年1223日涉在金鐘連儂牆用粉筆畫花,被警方以刑毀拘捕。警方本周一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少女被判入住兒童及青少年院三周,待社署交報告後再次聆訊。消息前晚傳出後,群眾怒火一發不可收拾。數萬人參加學民思潮聲援少女的聯署,有人號召群眾昨晚帶備粉筆上街倒數。大批市民以連儂牆粉筆花圖案及相關報道通宵在facebook「洗版」,為少女打氣。有人寫道:「當這個社會要用粉筆來抵擋警棍,我會選擇站在粉筆那邊」(*)
 
(*) 政府選擇元誕前夕來把少女禁閉,所犯的只不過用粉筆在墻上塗上雨傘圖案,簡直是瘋癲和愚蠢。 
支持者在兒童院外馬路用粉筆塗鴉

 多名警員昨晚在金鐘連儂牆外戒備


官:少女案件非刑事案
少女身處的兒童院門外昨午有市民聚集,用粉筆在馬路寫上「放人」及「白色恐怖、人人自危」。社運人士何來對事件表示震驚,批評警方政治打壓,在門外高呼:「政治檢控,可恥!」下午轉到連儂牆抗議。一名熱心女子從將軍澳坐車兩小時到屯門聲援,「一個細路女只係喺幅牆畫咗朵花,使唔使咁大件事要判佢入來女童院呀?好離譜!」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及范國威在院內隔着玻璃探望少女。

代表少女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昨午向法院申請緊急保釋,高等法院下午545分開庭。由於控方沒反對申請,法官湯寶臣批准少女保釋,但下令她要居住在父親報住的地址、要繼續學業、以及遵守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6時的宵禁令。若少女要在宵禁時段外出,須由父親、姊姊或社工陪同。

湯官指兒童保護令的處理程序,是以少女的利益及少女會否受不良情況影響為依歸,並解釋少女的案件不是刑事案。少女的父親及姊姊昨日有到法庭,父親得悉女兒可回家過年後表示高興。

昨天的保釋申請一度閉門聆訊,直至中段才公開讓公眾旁聽。湯官解釋,一般保釋申請都是公開聆訊。但因是次申請是緊急開庭,以及少女只有14歲,故一度閉門。湯官續指,聆訊原定明天(2日)早上進行,但因得悉控方不反對少女保釋,故認為應即時開庭,亦不用等候少女到達法庭才處理。社署發言人表示,會因應法庭的要求,就有關個案提供報告。一般而言,法庭要求的獨立報告,包括評估有關兒童/青少年的照顧或保護需要等。據了解,社署天水圍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社工正跟進少女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