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 星期四

『民事沒收犯罪收益法例』破壞了美國的自由政制

“ 當政府害怕人民﹐那兒就有自由。當人民恐懼政府﹐那兒就是暴政 
“ 權力使腐化﹐更大權力更腐化  
Asset Forfeiture And The Destruction Of American Liberty - Jacob Hornberger via The Future of Freedom Foundation, (2019-02-12)
『民事沒收犯罪收益法例』破壞了美國的自由政制

歷久以來﹐西方的法制理念建基於這個原則﹕任何人在未經在法庭﹐未經既定的程序被定罪﹐都不得受到懲罰。
這個歷久的法治原則就被國會通過的所謂『沒收犯罪收益法例』破壞了。這條法例是國會經過數十年的『努力』為打擊販賣毒品而立的。這條法例做成很大的破壞﹐很嚴苛﹐特別針對黑人和拉裔人的法例。
由於這條法例對控制販毒完全失敗﹐沒有帶來預計的收效﹐聯邦政府就想出了一個不擇手段的鬼計﹐繞過法律的框架﹐把未經法庭定罪的『嫌疑人士』的資產沒收。這種行為已變成在光天化日下搶劫無辜者的財產﹐掠奪民間的財產據為己有﹐補貼警察的開支﹐增加警察的收入。

以下是一個例子﹕
州警察覺一輛豪華轎車在公路行走﹐駕駛者是個黑人。警員立刻把車截停﹐以車尾燈有問題之類為理由。經過檢查駕駛執照和車輛登記證﹐警員要求搜查車輛。駕駛者當然不可以反對的。警員隨後發現車內一個皮包﹐內有$10,000現鈔。駕駛者解釋這筆錢是他用來為他的兒子購買一輛汽車的。
在以前的傳統法治制度原則下﹐警員在這個情況下沒有什麼可以做﹐只能讓駕車者安然離去。如果真實發現車輛的車尾燈有問題﹐也最多只可以發一個告票。駕車者沒有其他可控訴的合法罪行。
但是﹐有了這條『沒收犯罪收益法例』﹐警察有權假設駕車者的錢是透過非法途徑所得﹐例如透過販毒得來的。因此﹐法例允許警員把這筆錢收起來帶回警署。一般來說﹐這筆錢就會由警察部門和檢察部門平均瓜分。
大家特別要留意﹐整個過程裡﹐沒有人被控罪﹐沒有人接到事先通知資產會被沒收﹐沒收行動是無需先得到法庭的授權。沒有經過任何公正的程序﹐公然違反著憲法所賦予的人權保障﹐一個普通人﹐特別是一個貧窮的人﹐就這樣眼白白看著自己的資產﹐被一個警員沒收了。
警員會告訴被沒收資產的人﹐『若果你有什麼不滿意的話﹐你可以向法庭舉報我們』。理論上當然可以﹐但實際上有幾多人會這樣做﹖一般人只好以破財擋災的心態處之。有幾人有錢有時間聘請律師﹐進行漫長的索償程序﹖卻未必能得償所願﹐但就要付出每小時$300-$500的律師費 。
民事沒收犯罪收益法例』簡直就是政府自製的合法的搶劫。這是美國人民眼白白看見自己的自由被政府剝奪的典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