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2日 星期三

Civil Asset Forfeiture『民事沒收犯罪收益法例』

“ 當政府害怕人民﹐那兒就有自由。當人民恐懼政府﹐那兒就是暴政 
“ 權力使腐化﹐更大權力更腐化 
Joe Biden: Father Of The Drug War's Asset Forfeiture Program - by Chris Calton via The Mises Institute,  (2020-03-10)
『民事沒收犯罪收益法例』與拜登Joe Biden的關係

1991年某天﹐居住在夏威夷Maui市的FrancesJoseph Lopes夫婦被數名警員拜訪。他們向兩夫婦表示要沒收他們的房子。
Lopes夫婦不是富貴人家。他們四十年來都是蔗糖工廠的員工﹐為了購買這個房子﹐辛辛苦苦儲蓄。可是﹐他們的28歲同住兒子在1987年﹐被控擁有大麻。他們的孩子患精神問題。他在家居後圓種植大麻。父母多次嘗試把種植的大麻鏟掉﹐但兒子反應激動威脅要自殺。被拘捕後﹐兒子認罪並獲緩刑﹐因為是初犯。兒子還承諾接受精神治療。父母都非常開心﹐而兒子的精神問題亦有改善。兒子從此亦經戒了吸食大麻。整件事情應該就此完結了。

但警員今天到來拜訪﹐並通知他們的房子要被沒收﹐就是告訴他們事情運未解決。由於美國的Civil Asset Forfeiture Act『沒收犯罪收益法例』有五年追索期。自1987年定罪至1991年﹐只過了四年﹐因此警察還有權沒收他們的房子。Lopes一家真的很倒霉﹐因為警察為了增加收入﹐翻閱所有五年內的檔案﹐試圖找到可以合法地沒收的財產。
Asset forfeiture laws『民事沒收犯人資產法例』的初衷只限於沒收可以視為危害社會安寧的物件﹐例如私釀酒精﹐槍械﹐等。後來為了配合新的打擊毒品運動﹐於1970年通過了更嚴厲的Racketeering Influence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RICO)Act『有組織犯罪法例』。今天的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presidential candidateJoe Biden 就是當年最積極推出這條法例的政客。

盡管如此﹐1970 年退黜者挑法例時﹐法例只針對龐大犯罪集團的頭頭。但這條法案逐漸擴闊了範圍﹐包括了一個犯人的所有非法獲得的財產。有可能被沒收的資產﹐擴闊到所有以犯罪活動獲得的資金購買的東西。當時有些人士些對這條擴闊了的法例感到不安﹐恐怕會被當局濫用。為了安撫這些質疑的聲音﹐施法部官員保證主控機關必須提供毫無疑問的犯罪證據才可以把資產沒收﹐絕對不會出現濫權的可能性。

但經過多年(尼克遜政府﹐卡達政府)的添加條款﹐這條法例不斷被加強辣度。但被沒收的東西還不包括房屋物業。把沒收的範圍伸延到房屋﹐就是1984年的年輕參議員拜登Joe Bid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