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3日 星期四

【禁香港民族黨】保安局首引社團例滅民族黨,掀封殺異見者序幕

面子大過天,一成不變,一寸也不能讓,「死牛一邊頸」,這是中國人的死穴,也是中共的死穴。

保安局長李家超拒交代民族黨危害國家安全的理據

警方昨突以維護國家安全理由,首引《社團條例》第8條,全面禁止提倡港獨的政黨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長李家超更表明任何一人以上的組織已屬社團,同樣受《社團條例》監管。民主派人士認為,政府取締民族黨只是特首林鄭月娥應北京要求,掀起其上任後封殺異見者序幕。支聯會秘書李卓人直言當民族黨被禁後,北京將用相同手法,借維護國家安全之名,再取締眾志、支聯會等北京「眼中釘」,全面清洗港異見者。(*)
(*)《社團法》是原用於打擊黑社會犯罪活動。現在港共卻用來打擊政黨的成立,言論和結社自由,故意曲解法例的原意。

香港民族黨於20163月成立,是香港首個主張港獨的政黨,旨在集結力量,建立自由而獨立的香港共和國。召集人陳浩天表示,昨晨約9時一名總督察及一名高級督察到其家遞上文件,指以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為由,已向保安局局長建議根據《社團條例》第8條,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文件提及過他個人及香港民族黨過往言行。民族黨批評港府靠法律作掩飾,打壓香港獨立運動和民族運動,是純粹的政治決定。
香港民族黨批評港府打壓港獨和民族運動純粹是政治決定;圖為該黨召集人陳浩天。


李家超:一人以上組織已屬社團
李家超昨會見傳媒表示,今次是1997年以來首次行使有關條文,會待21天申訴期或收到對方申訴後再作決定。當局一旦刊憲,有關組織會變成「非法社團」,營運、捐助、參加集會等均屬違法,會被罰款甚至判監。但組織可在刊憲後30日內上訴,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是否取消或改動決定。

李多次以避免影響申訴為由,拒絕交代民族黨危害國家安全的理據。至於民族黨未有註冊成社團,如何受到社團事務主任監管,李家超稱條例訂明一人以上組織已屬社團,又指社團事務主任已留意個案發展、搜集證據,至有合理理由下,才會按法例作出建議,認為做法謹慎、合理。 

李卓人:「紅線」可拉到無限闊

記者多次問及當局是否受政治壓力,李指社團事務主任和他均按香港法例處理事件,「係特區嘅事務」,但提到條例已清楚訂明「國家安全」為「保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及獨立自主」,國家亦表明任何破壞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分裂國家行為都是紅線,不能觸碰,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

政界普遍擔心這是打壓本港不同異見團體的序幕,支聯會秘書李卓人認為,今次只是打壓異見團體開始。不只是個別事件,因為中共、港府口中「國家安全」定義,「唔係用香港人定義,而係大陸定義,佢話乜嘢係國家安全都得」,於是中共、港府就可以將所謂「國家安全」的「紅線」不斷延伸,支聯會「冇得唔憂慮會被封禁」,「佢條紅線可以拉到無限闊,到時話支聯會違憲要禁、眾志支持自決又要禁、甚至可以禁埋民主黨、公民黨,任佢將個龍門點搬都得。」

根據《社團條例》第8條,當局除了可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也可因為社團與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建議保安局局長作出禁止運作的命令。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指,若然與外國政治團體有聯繫也會中招,相信不少香港的政團都有危機,之前有成員被DQ的香港眾志亦非常高危,相信亦代表香港結社自由的完結。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政府對未有註冊的組織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並無問題,否則會造成漏洞。但他指,若果當局的確以言入罪,僅因言論不符合《基本法》和一國兩制而作出今次建議則有問題,「我哋國家係咪脆弱得咁緊要呢?」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出席青年高峯會時,被問到此事時表示,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要尊重國家主權及國家利益,如果有人觸及紅線或底線,特區政府及她本人不能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