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新「加拿大人」

內地律師襲地勤罪成  上訴斥裁判官歧視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828/18847303

持加拿大護照的內地律師與妻女由北京來港轉機往峇里,女兒因護照即將過期被拒登機,律師竟連環襲擊三名女地勤,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但獲無條件釋放免受罰,他不服向高院上訴,直斥裁判官歧視內地人。高院法官昨在判詞中承認香港部份人確有反內地人情緒,但本案並無對內地律師造成不公。

根據控方案情,上訴人江家喜與妻子及三位女兒於前年1226日,由北京乘搭航機來港準備轉機往峇里度假。他們在香港機場閘口向香港航空女地勤出示加拿大護照及登機證,地勤發現9歲女兒的護照即將過期,拒絕讓她登機。

江堅稱沒有問題,拍打陳姓女地勤手背搶回護照,繼而與家人企圖衝閘,遭保安截停。江變得情緒激動,推另一名沈姓女地勤肩膀,令她背脊撞牆兼受驚哭泣。

鄧姓女地勤上前調停,江要求賠償機票及酒店費用,又步步進逼,令鄧要以手護胸。江又用護照揮向鄧的臉,令她用手擋隔時被打痛。

律政司起訴江三項普通襲擊罪,江由資深大律師謝華淵代表打官司,堅稱真心相信當時是使用合理武力。他經審訊後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定罪,但獲無條件釋放免受罰。


但江仍不服,自行向高院上訴,指定罪摧毀其事業及聲譽,並嚴厲批評原審裁判官黃國輝不稱職,指黃官當時正審理另一宗案件,裁定該案示威者向訪港的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拋擲物件無罪,顯示黃官對內地人有偏見。江又出示多篇文章,力指香港人歧視內地人。

江又謂被要求支付5萬元保釋金,令他在籌錢期間一度還柙,他申請簽保守行為又遭控方拒絕。聆訊亦曾因其他案件及黃官考慮裁決而押後,令他負擔額外訟費,兼被侵犯人權。

高院法官張慧玲昨於判詞中指出,黃官已詳細考慮證供,定罪穩妥,駁回上訴。她指江並非本地人,保釋金額高並無不公,聆訊押後亦屬常見。張官坦言不幸地香港部份人確有反內地人情緒,但不認為這種態度是江被檢控的原因,亦不認為裁判官抱有這種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