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府” 與 “小政府” 。香港政府定義自己為 “小政府”。其實香港政府是又 “大” 又 “小”。
在規管方面,香港是 “大政府”,什麼事情都受政府管。但在責任方面,香港卻是 “小政府”,因為政府怎樣出錯,政府都無需要負責。
在宏福苑火災上,香港政府顯然難辭其咎,因此非常慷慨大灑納稅人金錢(40億公帑) 作補償。但既然是政府高官失職,不是應該由政府統治團隊集體掏腰包賠償災民嗎?不是最起碼也理應付出一部份嗎 ?
宏福安置方案出爐 40億公帑找數 | 東方日報 | 要聞港聞 (2026-02-22)
去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發生5級大火,全城悲痛。不少業主希望可以原址重建,惟昨日最終安置方案「出爐」,當局提出收購宏福苑7座受災樓宇單位業權,未補價單位呎價8,000元,已補價單位呎價10,500元,估計總收購成本68億元,當中40億元由公帑補貼。而未受波及的宏志閣不會被收購,原址重建方案則正式「落閘」,當局解釋指原址重建時間太長,或需10年以上,相信居民已適應新生活模式,但有災民則質疑當局只是「懶得做」,認為政府並無多元方案,而是「一刀切」安排。
宏福苑共有8座樓宇,其中7座包括宏仁閣、宏道閣、宏新閣、宏建閣、宏泰閣、宏昌閣及宏盛閣被焚毀,只餘下宏志閣未被波及。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政府由今年1月起,向宏福苑災民收集安置安排意見,最後共1,975戶,即逾99%提交有關問卷調查意見。他重申,明白居民意願會隨時間改變,故問卷不代表居民最終選擇方案。
431戶居民想住宏福苑原址
根據問卷結果,有47%住戶想原區安置;有83%災民希望安置要快;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則有74%;有12%不會接受收購業權。原址重建方面,有183戶,即9%表明只會接受原址重建;但有22%,即435戶會考慮政府其他選項,同時提及原址重建;而對於感興趣想居住的項目,選擇想居住宏福苑原址的居民,亦有431戶。
黃偉綸表示,政府提出用現金或「樓換樓」方式收購宏福苑7座大廈的業權方案,總收購成本約為68億元,當中「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會支付28億元,另投入40億元公帑。
現金收購方案分為兩種,包括收取現金後再自行決定未來長遠居住安排,以及收取現金後透過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購置全新資助出售房屋單位。而「樓換樓」方式,政府會按相同業權收購價代業主在「特設銷售計劃」向房委會/房協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若有差額,由業主以「多除少補」的方式處理。在6月30日前簽臨約的業主,最快可於9月開始首批揀樓。但不論業主選擇哪一種方案,都須在6個月內,即8月31日前確認意向,除非部分業戶在截止前仍未處理完遺產承辦,則會對相關業主酌情處理。
被問及為何對原址重建「落閘」,若市民不接受收購堅持原址重建將如何處理。黃偉綸回應指,原址重建需時太長,難以滿足所有居民訴求,甚至重建用10年時間或仍屬太樂觀想法,相信部分居民寧願快些上樓。黃又強調,現有方案已很全面,且經過深思熟慮,方案已充分考慮受災業主的需要而定出來,並拒絕只原址重建部分樓宇的建議。黃又稱方案有許多對災民有利的地方,希望他們了解,若災民不接受方案也不會責怪他,但非常建議他們接受,不存在政府「大石砸死蟹」強迫災民賣樓。
攝於2025年12月3日。香港大埔宏福苑發生嚴重火災,7座大樓遭大火吞噬。未受波及的宏志閣成為唯一倖存大樓,圖左有圍網大樓為宏志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