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何志平上訴 申推翻拒保釋裁決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602/20408927 

三度申請保釋都失敗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至今仍未心死。法庭文件顯示,何志平團隊近日改變策略,不再向原審的地區法院爭取,改為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挑戰拒保釋裁決。有美國律師表示做法罕見,認為勝訴的機會渺茫。
何志平涉嫌賄賂非洲官員,去年11月在美國被捕,其後三次申請保釋,最高押上300萬美元現金,連母親在香港的住所都交出作為抵押品,但仍然被拒絕,至今已還柙逾半年。
原審法官Katherine Forrest認為,何志平在美國缺乏家庭連結,背後又有龐大財力支持,加上案件證據充份,控罪的量刑很重,認為何有潛逃風險,所以堅持不准保釋。案件排期於今年11月正式審訊。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日前向原審法院提交文件,稱何會向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交申請,挑戰Forrest不准保釋的裁決。但根據目前資料,未知何志平一方是以甚麼理據提出上訴,亦未知上訴庭是否接納其申請。本報向其代表律師查詢,但他拒絕回應。
法政匯思成員、美國執業律師Jason Y. Ng接受查詢時表示,很少聽聞被告會就保釋問題繞過原審法官,直接提請上訴法庭,「除非原審裁決有明顯問題,例如擺明係racist(種族主義者),否則一般唔會咁做」。他認為,何志平或許已很desperate(絕望),所以才用盡一切方法爭取保釋
不過,Ng表示原審法官的理據合理,現時的客觀條件亦無更改,相信上訴法院未必會受理上訴申請;即使受理,何志平最終勝訴的機會也很渺茫。他認為,若辯方律師仍想爭取保釋,現階段應該聚焦在何志平的健康問題上,若能說服法官,何在監獄內的健康急轉直下,或許仍可以改變法官的主意,但再斟酌在保釋金、保護名譽等細節上已經意義不大。

網上留言 
James Law :
澳門黑客 Iat Hong 聯同兩名中國人涉入侵美國律師行電腦,盜取資料再投資股票,獲利至少400萬美元,疑犯其後在港被捕,但港府卻拒絕引渡。疑犯作案地點在美國,林鄭竟然不遵守港美兩地簽訂的引渡協議,將疑犯交給沒有引渡協議的中方,將事件政治化,最為可恥。本來是一件商業刑事案件,受害損失的是美國公民,包括華裔人士,不將疑犯引渡回美受審,令公義無法張顯。肥平 (何志平) 就算用一億美元現金申請保釋法院都不會批,因為肥平如果棄保潛逃返港美國一樣無法引渡,林鄭必定交給中共,然後逍遙法外。今後世界各地華人犯案,只要能潛逃到香港,就好大機會獲保護傘,交給中共,逃之夭夭。如果是恐怖份子,世界將永無寧日,恐怖集團更加有恃無恐,林鄭政府是地球人類的災星!


美報告:林鄭受京指使拒移交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