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在聽政府的訓言之餘,還可以觀察其行為
若是統治者只懂得喊口號,說了就等於做了,人民也懂得聽了算,左耳入右耳出。
人民和孩子的行為都一樣,都是模仿的,仿效統治者,仿效父母。一個道德的社會,就是由道德的統治者開始。一個有教養的家庭,亦是由懂禮儀的家長開始。上樑不正下樑歪。
當人民察覺到周圍都呈現着 " 誰大誰惡誰正確”的規律,他們就會模仿,每個人都會欺負比自己更弱的那個人,而最無權的,就會找些毫無反抗能力的小動物去折磨。這個“法治”的制度,不是變成了一個弱肉強食的社會嗎?
大陸人橫蠻無理,厚顏無恥,令人嘆為觀止。回歸 “祖國” 後,香港人也逐漸大陸化了。所以成龍才有感而發:“中國人是要管的”。其實,要管的,要好好教育的,是大陸人的主子,大陸人自然就會循善如流了。
Tacitus: 'The more corrupt the state, the more numerous the laws.' “國家越腐敗,法規就越多,越煩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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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的政治家和歷史學家, 塔西佗 (Tacitus) , 在他的名言中,強調了一個國家內部的腐敗程度,與其所實施的煩複法則之間,有着發人深省的相關性。
表面上,這句話似乎很簡單:腐敗的國家可能會制定大量法則,作為維持其控制人民的手段。然而,深入研究這個概念,讓我們探索出一個意想不到的哲學概念:過度依賴法律,意味著國家道德意識已受侵蝕。
透過檢視腐敗、法律和道德之間的關係,我們可以對這個問題有更細緻的理解,最終揭示在社會中法律監管和維護道德價值之間,需要取得一個平衡。
首先,讓我們先剖析塔西佗這句話的表面意義。它表明,隨著國家內部腐敗的增加,實施的法則數量也會增加。這可以理解為當權者試圖對社會的各方面進行立法和規範,意圖維持控制。
一個明顯的情況就是,當腐敗在社會上的富人和權貴中蔓延時,政府往往會採取更嚴厲的監管措施,並傾向於對公民生活的每一範,都進行微觀管理。從務實的角度來看,這種做法似乎合乎邏輯,因為要遏制不道德行為,並保護國家利益。
然而,至關重要的是要質疑法律過多是否真的會帶來道德健全的社會。在這裡,我們發現了一個意料不到的哲學概念:過度的法律化,與道德價值的受到削弱,之間的矛盾關係。
雖然法律是社會賴以建立的基礎,但法律不應成為道德行為的替代品。制定的法律越多,就越多的人喪失了道德觀念,只因對法律定下的罰則產生恐懼,所以守法,而不是心中意識到正與錯。
這種對合法性的過度依賴會阻礙個人獨立做出道德選擇,進而逐漸侵蝕社會的道德結構。 當焦點從個人責任和決策轉移至 依法守法 的行為時,道德敗壞就成為其潛在的後果。
我們並不是說完全不需要法律。 相反,我們想強調取得平衡的重要性,並要明白到,一個腐敗的國家,無論其法規數量怎樣龐大,都不一定會把社會轉化為更道德的。
健康的法律架構應該伴隨著對道德和個人責任的集體承諾 (*包括政府在內)。
此外,眾多法則的廣泛存在,反而會導致混亂、沮喪,和執行時出現親疏有別的不公平情況。
當立法變得過於複雜和煩瑣時,可能會令一般人對自己應有的權利感到迷茫。在這種情況下,往往是有權勢,和人脈廣的人,發現了漏洞,或懂得利用制度而謀利。後果就弄至邊緣和弱勢群體對制度產生不信任。法律和公義的偏差越扯越遠了。
這種不平衡,進一步損害了政府的道德聲望,並使腐敗常規化,從而導致惡性循環,越來越多的法律,卻無法有效對抗社會的腐敗現象。
最終,塔西佗 Tacitus 的引言敦促我們反思:一個健全的法律體系,和一個道德正義的社會,之間必須維持微妙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