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1日 星期二

為抗爭者打官司,大狀 :「年輕人犯了法,但政府及警察帶頭破壞法治」

為抗爭者打官司,大狀劉偉聰歎政府破壞法治:「年輕人犯了法,但政府及警察帶頭破壞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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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大狀劉偉聰相約在一個靜謐的寒冬上午,天氣清冷但陽光明媚,談的卻是由初夏起爆發的一連串反送中浪潮,而七月至今,他已接獲二三十宗案件,「輕的就是非法集結,重的就是暴動」。令劉偉聰聲名大噪的,正正就是過去兩單社運大案——因「光復元朗」行動荒謬被控「以胸襲警」的吳麗英案,以及因「魚蛋革命」暴動罪成重囚7年的盧建民案。

問他是否近年才接政治案件,他四両撥千斤地笑道:「是近年才多政治案件,以前都是梁國雄嘛。」問道是否為了公義才挺身而出,他又搖搖頭,謝絕英雄化的論述,「我們大律師的規則,接案件時盡量視乎你能否應付、檔期是否適合,這樣而已。」

然而,再談下去,就發現大狀縱使在法庭上雄辯滔滔,專業的面具底下,始終掩蓋不住他對年輕人的欣賞與同情,又自言無法上前線抗爭,才會參選區議會,為民發聲。

「我只是年輕人背後的支援」

去年五六月,同樣是初夏,卻迎來社運界的低潮,魚蛋革命案中的梁天琦與盧建民暴動罪成,分別重囚六及七年。事件落幕後,代表盧的大律師劉偉聰接受網媒專訪時曾說,部份被告「貪玩」鬧出禍來,又指現場的亂象不算是一場革命,充其量只是警民衝突。

事隔一年,在規模空前龐大激烈的反送中運動中,大量示威者以「暴動」或「非法集結」罪名被檢控;有了暴動罪的先例,面對上數年的牢獄之災,抗爭者仍然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劉偉聰折服於他們的覺悟及膽識,「無論是公民意識的覺醒,抑或抗爭的次數,都非2016年的旺角騷亂可比擬了。」在劉眼中,這班年輕人不是鬧着玩,願意為政治理念獻身,押上十年青春。

「除非你覺得那班年輕人是傻的,但他們明白後果都繼續做,即是有些事情,重要過自己的自由、重要過自己的生命——我相信那件事情就是公義。」他憶述,對上一次目睹有人能為公義犧牲自己的性命,是1989年六四事件,萬萬沒想到三十年後會在香港遇上,當中更有他的當事人,而警方的大肆拘捕及檢控並沒有磨滅他們的意志,「但當然,堅定得來,也會有很多擔心和憂慮……他們都是人來的。」劉偉聰邊說邊回想抗爭者近在咫尺的臉容。

在這個暴烈的夏天,嚴重血腥衝突大多發生在周末,抗爭者被捕後過兩天提堂,因此每逢星期二及三,劉偉聰總是忙於出入法院。因着律師的專業,劉偉聰會與當事人保持一定距離,就如盧建民案判刑時,眾人淚灑庭上痛哭,他仍然臉不改容,默然站立庭上。然而,位處大時代的風眼中心,目睹年輕人身先士卒的犧牲精神,他先是表現出敬意,也像親人般叮嚀:「每一次都會跟自己的當事人說,保存自己的生命和自由,否則這一場運動,其意義會是消失的。」

「年輕人犯了法,但政府及警察帶頭破壞法治」

然而,不是每個成年人都能理解年輕人的憤怒與激情。隨着示威者的暴力升級,曾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就批評,大律師公會對示威者縱火、破壞港鐵、投擲汽油彈等行為「可恥地保持沉默」,引發其師傅兼公會執委之一駱應淦隔空駁斥,指警方及政府的頑固態度「種下了暴力的種子」。

劉偉聰坦言,他理解兩方面的立場,但傾向站在大律師駱應淦的一邊。「我會嘗試去理解,為何年輕人明知道要面對刑責,依然選擇武力抗爭。結論就是由制度暴力一步步逼成,而他們要反抗制度暴力。」縱然雞蛋有錯誤的地方,他仍然堅定站在雞蛋的一方:「我會譴責制度暴力,我會譴責林鄭政府。」

他承認年輕人犯法,但真正嚴重衝擊法治的是當權者,有權者才能造成法治重大的缺口,「所以如果法治被遭受破壞,第一道防線必定是由政府、公務員、執法者所破壞。」運動至今,已有近六千人被捕,加上警方執法時施加不合比例的暴力,劉偉聰憤言,這是赤裸裸的濫權濫捕,「這是以法律作為武器,拘控異見人士,非常明顯的事實。」

自十月以來,警方接二連三爆出使用實彈對付示威者,其中1111日,在西灣河的交警更在沒有生命威脅的情況下,向14歲少年隨手開了一槍,子彈擊中少年的左腿,「最重要是之後那兩槍,是沒有瞄準就發射,但這位警察竟然沒有被停職。」劉偉聰直斥這個例子屬於極端的濫權、極端地破壞法治——「但政府都不把他繩之於法,這不就是法治最大的崩潰嗎?」

然後,劉偉聰驀然說道:「所以我經常覺得,大律師公會不應只是遊行,而有責任教曉大家何謂法治。別以為年輕人不守法,就是破壞法治。」他指出,歷史上很多時單憑法律不能彰顯法治,「因為法治,除了法律以外,還要有政治道德。有權者要知道如何不有權用到盡,再加上有道德操守,我們才能期望有法治。」他再三強調:「而我們正正看到當權者沒有遵守法律。」

法律不一定等於公義 參選區議會為民發聲

對於近年政治檢控頻繁,雙學三子及本土派領袖被重判入獄,惹來外界一片「司法已死」的譴責,劉偉聰不這麼看。他仍然對司法獨立有信心,「我認為去到法庭,就依着現有的法律、現有的法律詮譯去作出一個裁決。」縱使社運人士或示威者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依然應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他作為律師可做的,就是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

這也是為何有時公義和法治不能並存,而劉偉聰亦坦承,真正為民發聲的場所是在議會,也就是他這次參選區議會選舉的原因,而年輕人正是他的啟蒙,「或者我沒有勇氣去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去抗爭,能夠做的就是在後排去提供法律支援、打官司;餘下的時間,我可以在這個區參選,希望可以請走一位保皇黨。」

他出戰自己居住的又一村選區,擊敗了自由黨李梓敬,說是以和理非的抗爭方式,為整個運動略盡綿力,「反送中令大家都看見政府如何濫權,所以要對症下藥,就要改良區議會、改良立法會,趕走那些有份濫權的人。」然而,他不忘加一句:「不是我踢走,是我的選民請走了他們,我們的英文sloganvote 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