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iled Democrat plan constitutionally allowed under Basic Law, Hong Kong legal scholar says (2024-11-20)
"立法會民主派議員 否決預算的計劃 是香港《基本法》允許的" -- 前港大法律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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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45名民主派立法會候選人,因2020年自行內部舉行初選,以幫助獲得立法會上的多數議席,讓民主派議員擁有控制權,而最終(2024年11月19日)被香港國安法庭判處最高10年監禁。法院裁定,民主黨人意圖濫用權力「不加區別地否決政府預算」。
一位法律學者 (前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 表示,民主黨否決預算的計劃,根據香港《基本法》是獲得憲法允許的。此前一天,45 名親民主人士因密謀顛覆該計劃而被判入獄。
法院裁定,民主黨如果贏得多數席位,就打算濫用權力「不加區別地否決政府預算」並迫使行政長官辭職。由三名國家安全法官組成的小組裁定,這將使香港特區政府陷入「憲法危機」。
陳文敏 (Johannes Chan): 香港唯一一位名譽資深大律師,於2002年至2014年擔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目前於英國倫敦大學學院教授法律。
香港大學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週三在商業電台發表講話時表示,民主國家的常見做法是利用否決預算來推動政府政策的改變,而香港《基本法》是允許這樣做的。
無論預算案是否被隨意否決,都會產生後果……因此,《基本法》授權行政長官在預算案被否決時可以解散立法會。
根據《基本法》,如果行政長官拒絕簽署立法會多數票通過的法案,或者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且經過協商之後也不能達成共識,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
最終,如果立法會因拒絕通過預算或任何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而再選後,新的立法會仍然拒絕通過原來有爭議的法案,那麼行政長官必須辭職。
但根據北京實施的國家安全法,任何人被發現嚴重干涉、阻撓,或「破壞」香港政府的運作和職責,將被判顛覆罪。
當電台節目主持人問及45名民主黨人士是否嚴重干擾或破壞政府履行職責時,陳文敏說:“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基本法》的設計就是毫無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