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4日 星期一

醫護界踢爆警方違規到醫院拉人

 
蘋果日報醫護界連環踢爆警方涉違規到醫院蒐證拉人,繼荃灣港安醫院證實有警員要求前線醫護提供6.12求診示威者資料後,法政匯思揭發警方到公立醫院拘捕五名6.12示威人士,包括四人涉暴動罪及一人涉非法集結;有醫護更踢爆有警員於醫院內偷聽醫護談話內容,甚至威逼醫護提供病人資料。有醫護質疑警方此舉屬越界蒐證,醫學界、衞生服務界及法律界共82名選委昨聯署聲明,促請警方切勿阻礙救護工作及尊重病人私隱。

6.12當日有大批傷者送到醫院,警員其後到醫院拉人。
有參與聯署的法政匯思昨於記者會指出,綜合民陣、民權觀察、星火同盟及大專院校等資料,據了解有四男一女示威者在公院被捕,其中四人涉暴動罪,另一人涉非法集結,包括三人在伊利沙伯醫院被捕,廣華和仁濟醫院各有一人被捕。
醫管局回應本報查詢時,證實在伊利沙伯醫院、仁濟醫院及廣華醫院各有一宗警方拘捕行動,這與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栢賢本月20日透露只有一宗警方拘捕行動有出入,醫管局並無詳細交代,只稱有關拘捕及控罪等詳情請向相關執法部門查詢,提醒執法者須尊重病人私隱,並歡迎前線醫護就不當執法行為向上司匯報。
不戴委任證 恐嚇護士索資訊
衞生服務界選委、醫療政策關注組發言人洪梓然披露,收到一宗護士求助,指日前有警員不佩戴委任證,走到醫院多處地方偷聽醫護人員談話內容,「有一個比較粗魯,甚至以恐嚇語氣恐嚇姑娘,問佢哋攞資訊」。為保護前線醫護,洪拒絕透露該護士所屬醫院,洪承認若護士未經許可披露病人資料,或會牴觸操守問題,可被處分甚至停牌,重申醫護不曾面對相關情況,且被恐嚇時更憂會否負上法律責任,才在高壓下提供資料。
杏林覺醒成員、醫學界選委黃任匡指,《警察通例》要求警員遵守私隱條例,醫護都有專業守則,保護病人私隱。黃斥責警方越界搜證執法,絕不恰當。他稱,警方可申請法庭手令,書面向醫院索取報告蒐證,「而唔係口噏噏喺分流站向醫護人員查詢」。他重申醫護絕無責任向警方披露病人資料,「家暴病人俾人打到爆晒缸,醫護都唔會主動報警」。82名來自衞生服務界、醫學界及法律界的選委聯署,促請警方切勿阻礙救護工作及尊重病人私隱。
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補充稱,警員若以非法手段蒐證,相關證供呈堂性會備受質疑,惟被告不能以此作抗辯理由,他強調不恰當蒐證手段對檢控工作影響不大,法庭仍可能接納相關證供。
82名來自衞生服務界、醫學界及法律界的選委聯署,促請警方切勿阻礙救護工作及尊重病人私隱。
私隱署:不能任意收集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公署表示,截至本月21日下午4時,共接獲32宗涉醫護人員未經批准向警方提交病人資料投訴和查詢。公署表示,執法機構不能以偵測或防止罪行為由,任意收集資料,在提出要求收集資料時,有責任明確告知醫院是否必須提供資料,否則,執法機構或因誤導醫院或濫權而違反私隱條例。公署又指收到68宗涉警務人員及其親友在網上被「起底」的投訴和查詢,指收集及披露個人資料以達欺凌、具煽動性和恫嚇的不法目的,是不合法及違反私隱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本月17日指出,警方拘捕15名涉6.12警民衝突的示威人士,當中五人涉暴動罪。本報就有五名示威者於醫院內被捕一事查詢警方。警方回應稱,根據法例,如警方有合理地相信有人干犯可被判處監禁的罪行或在訂明的情況下,即使沒有手令,警方可作出拘捕。警方重申,在醫院調查任何個案或任何行動時,不會阻礙任何人士接受治療,並絕對尊重病人私隱及任何人士的其他權利,對於一些沒有事實根據的指控,警方表示遺憾。